科目三的考試現場是在社會道路上,也就是在車輛能夠正常駕駛的道路上,劃定考試路線,再按照路線進行考試。如果平時車輛少的時候還好,如果正好遇到早高峯或者是晚高峯的時間段,那麼遇到社會車輛的可能性還是有的。那麼在考試過程中,萬一因為社會車輛的出現,造成自己考試時操作沒有按照要求,能夠要求現場重考嗎?
從規定來看,科目三如果被社會車輛逼停的話,並不能要求重考。具體的解釋是社會車輛的出現也是考試的一部分,也需要考驗考生的緊急應對能力,畢竟在駕駛車輛出行的時候,也有可能碰到路怒症或者是其它意外突發事件。但這樣的解釋我們也覺得不太妥當,就算是覺得很難界定是否被社會車輛影響,但考慮到車輛已經有監控的設備和視頻,還是可以很客觀的發現究竟問題出在哪裏。
既然科目三考試過程中被社會車輛逼停不能重考,有沒有機會獲得考試機會呢?其實也是有的,只不過這樣的考試機會屬於補考,是每個沒有通過考試的考生都擁有的權利,所以並不屬於是對考生的補償。這也要求我們在考試的時候多多留意社會車輛,畢竟按照一般情況來説,社會車輛並不會和考試的車輛混在一起,所以考試車輛只能按照自己的路線,不擋着社會車輛,也不太可能會出現這樣的逼停事件。
很多事情出現也有特定的原因,所以我們應該在科目三的考試裏,多觀察周邊的路況,這樣考試起來也會更加順利。另外還可以多留意下天氣預報,如果當地的預約考試排表非常寬鬆,可以直接約到後一天或者後幾天的時間,那就可以多多注意一下天氣預報,儘量避免下大雨的情況出現,影響自己的考試。
温馨提示
科目三的考試現場,考官也會對出現的社會車輛進行評估,也就是説客流量也是考試評估的一部分,畢竟考生駕駛車輛,也要考試快速行駛和加減檔等項目,有社會車輛經常出現的話,也會影響考試的成績。當然突發的事件,比如説暴雨或者能見度過低,這些意外造成的考試不合格,也應該利用現場可以補考一次的規定,向考官要求在現場補考一次,只要能夠順利通過也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