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國家衞生健康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通知,
對學校人員返校要求、
校門管理、員工管理、
應急處置機制等防控措施進行了調整。
△圖源:國家衞生健康委網站
國家衞生健康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高等學校、
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
(第四版)的通知
國衞辦疾控函〔2021〕4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衞生健康委、教育廳(教委、教育局):
為科學指導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做好秋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當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和秋季學校傳染病防控特點,我們在前期技術方案基礎上,組織制定了《高等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中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國家衞生健康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8月20日
《國家衞生健康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高等學校、
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
(第四版)的通知》編制説明
為科學指導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做好秋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壓實屬地、部門、學校和個人落實疫情防控“四方責任”,有序推進秋季學期開學工作,結合近期全國疫情形勢和學校秋冬季傳染病防控特點,我們組織專家進一步對此前相關技術方案進行更新修訂,形成了《高等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中小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
三個更新版技術方案堅持人、物、環境同防和多病共防,從整體上對開學準備、返校要求、學校日常管理、重點環節管控和應急處置等不同情境提出指導意見。同時,按照“從嚴從緊”原則,對學校人員返校要求、校門管理、員工管理、應急處置機制等防控措施進行了調整。調整情況主要有:
一是結合近期重點單位和重點人羣疫情防控要求,對開學前後校園管理、環境整治、飲食飲水安全和預防性消毒等提出強化措施和要求;
二是要求學校掌握師生員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狀況和行程信息,高校師生員工返校前要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校後按照當地防控要求可再分批進行核酸檢測;暑期有出境、到過中高風險地區或其他異常情況的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師生員工,返校前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是強化入校人員核查、登記與管理,師生員工入校時嚴格進行身份核驗和體温檢測,外來人員還需查看健康碼、行程卡,做好信息登記;
四是加強學校員工管理,強化防護措施。明確校園內服務人員工作期間需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級別口罩,做好手衞生;要求根據校園情況合理控制人員密集度,嚴控聚集性活動;
五是對適齡人羣疫苗接種工作提出要求,合理規劃接種進度,加強疫苗接種服務保障;
六是強調學校要根據疫情形勢變化,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和處置機制,針對性地開展疫情防控多場景、實操性應急演練,確保有效應對各種突發情況。
周知!
綜合自觀海新聞客户端、國家衞生健康委網站等,轉載摘編請註明來源!
來源:青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