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通報。 截圖
中新網太原3月13日電 (記者 李庭耀)針對網傳“山西女子實名舉報交警丈夫為保工作遺棄第三孩及家庭暴力”一事,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於3月12日發佈核查通報。
通報稱,經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核查,主要事實如下:劉某某與蘭某某在已育兩個孩子的情況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2019年6月27日生育了第三胎。
劉某某與蘭某某因經濟負擔較重,雙方商定將孩子送予他人收養,同時通過中間人收取收養人支付的5.1萬元營養費、住院費等費用。
另,劉某某與蘭某某因家庭矛盾曾發生肢體衝突,劉某某已當眾向蘭某某道歉,得到蘭某某的諒解。
劉某某與蘭某某違法生育第三胎並私自送人收養一事,一直向雙方單位隱瞞真相,時隔一年半時間,因夫妻二人關係惡化,蘭某某開始舉報劉某某。
目前,劉某某和蘭某某違法生育三胎問題,衞健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劉某某所在單位山西高速交警某支隊將依紀依規對劉某某嚴肅處理。孩子送予他人收養引起的糾紛屬於民事訴訟事項,警方已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