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制度即將出爐!每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上限為12000元

本文轉自:中國城市報

個人養老金制度即將出爐!每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上限為12000元

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文件的正式出台,是黨和國家從中央層面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有力舉措。

這意味着,個人養老金制度將於近日落地。根據《意見》,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

個人養老金制度即將出爐!每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上限為12000元

截圖自中國政府網。

個人養老金制度即將出爐

據瞭解,個人養老金由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意見》規定,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户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户。參加人應當指定或者開立一個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用於個人養老金繳費、歸集收益、支付和繳納個人所得税。

個人養老金賬户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基礎。《意見》明確,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國家制定税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並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意見》規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資金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可以由參加人在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指定或者開立,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銷售機構指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實行封閉運行,其權益歸參加人所有,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行業已備好相應系統,並完成多輪測試

相關機構人士透露,目前行業已經準備好相應的系統,並已完成多輪測試,測試環境一直可用

機構人士透露,個人養老金制度大致分為四層,包括具有税收優惠的個人養老金賬户、個人養老金銀行賬户、符合政策的資產信息系統和具有符合政策資產銷售資格的銷售機構

機構人士表示,目前行業內對這一政策充滿期待,各家機構也在制度框架、系統、產品和人員配備等方面做了充分準備,積極佈局個人養老金相關業務。

《政府工作報告》首提“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養老保障體系包含“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這一部分養老金是國家強制實行的,採用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形式籌集資金,為勞動者支付退休金,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第二支柱為補充養老基金。主要形式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這是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為其員工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第三支柱則是個人商業養老金

自2005年以來,我國養老金已實現“17連漲”。但我國養老保險三大支柱發展仍不均衡,存在過度依賴第一支柱的現狀。

我國老齡化趨勢明顯,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促進和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迫在眉睫。

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2021年12月17日,中央審議通過《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會議提出,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現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要完善制度設計,合理劃分國家、單位和個人的養老責任,為個人積累養老金提供製度保障。

近幾年,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從加大税收優惠力度,擴大和完善養老金融產品等入手,聚焦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作為個人自願參加的養老金制度,要推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落地和發展,除了配套政策,更需要加強公眾養老意識,提升其對養老理財產品的認知

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0.25億人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消息,截至2021年11月末,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分別為10.25億人、2.28億人、2.82億人,各類參保人數穩定增長。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十四五”時期,法定人員應保盡保,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更加完善。到2025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

■來源綜合:中國政府網、中國證券報、財聯社APP微博、第一財經、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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