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11日消息,湖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易鵬飛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易鵬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截圖。此前報道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湖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易鵬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易鵬飛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兩個維護”政治原則,違背黨的宗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任人唯私唯利,大肆賣官鬻爵;自身不正,帶壞全家,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權影響謀取私利,大搞“家族式”腐敗,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貪圖享樂,玩物喪志,沉迷打牌、打麻將;貪婪無度,任性用權,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重大公共財產損失。
易鵬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易鵬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來源: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