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廣軍事】;
優撫醫院是國家為殘疾退役軍人和在服役期間患嚴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退役軍人等優撫對象提供醫療和供養服務的優撫事業單位,是擔負特殊任務的福利性公立醫療機構。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家衞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3部門聯合修訂公佈《優撫醫院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
《辦法》進一步拓展優撫醫院的職能任務。明確優撫醫院在完成集中供養重殘、康療重病等優撫對象任務的基礎上,可以為其他優撫對象提供優先或優惠服務,為社會提供優質醫療服務,進一步強化了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政治屬性、服務優撫對象的優撫屬性,拓展了服務內容和職能任務。
《辦法》進一步規範優撫醫院的內部管理。強調要加強黨的建設,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統一醫院名稱,將全國優撫醫院名稱統一為“榮軍優撫醫院”;優化薪酬制度,合理確定醫務人員薪酬待遇水平,完善內部分配和激勵機制;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病歷管理制度,樹立現代管理理念,強化重點專科建設,懲罰違法違規行為。
《辦法》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明確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衞生健康主管部門共同加強對優撫醫院的指導,積極為優撫醫院醫務人員的培訓進修等創造條件,將優撫醫院設置規劃納入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統籌考慮。同時,符合條件的優撫醫院由醫療保障部門按程序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辦法》進一步完善服務方式。規定要優化優撫醫院入院流程,屬於收治範圍的優撫對象,入院可以由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代為提出申請,使服務更加人性化。明確未建設優撫醫院的地方,可以採取購買服務等方式,協調當地其他醫療機構為優撫對象提供醫療服務。(央視新聞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