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不能出行、不能進商場、不能出攤、不能進醫院?未接種疫苗的公職人員就要停發工資?對於個別地區出現的對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羣體的限制通知,國家衞健委疾控局表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遵循“知情、同意、自願”的基本原則,“已及時予以指導和規範”。
國家衞健委疾控局的這一表態,來得正是時候,是糾偏也是糾錯。
強制民眾接種疫苗,並擅自“設限”,儘管只是個別地方,但影響惡劣,質疑聲不小,這違背了“知情、同意、自願”的接種原則;不接種就不能進商場和醫院等,更是侵犯了未接種者的合法權利。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這一做法都不可取。
早在今年4月11日,國家衞健委新聞發言人就強調,對於個別地方接種疫苗工作中出現的簡單化、甚至“一刀切”的情況,強制要求全員接種,必須堅決予以糾正。然而,時至今日,個別地方為何仍然強制接種?
強制民眾接種疫苗,出發點再好也不能提倡,更不能鼓勵。為了達到強制接種的目的,不惜採取粗暴手段,缺乏法律依據。對此類行為,有關部門必須叫停。
人們常説“緊急(應急)不避法治”,建設法治政府、打造法治社會,必須時刻奉法。具體到疫情防控,各地各部門有責任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否則容易激發矛盾,出現對防控工作的誤導。
當然,反對強制接種疫苗,不等於鼓勵民眾不接種疫苗。“疫苗是戰勝疫情最有力的武器”,跟疫情“掰手腕”,我們遠遠沒有大獲全勝,在這個角力過程中,疫苗是我們最有力的幫手。故此,相關部門一再強調“適齡無禁忌人羣應該做到應接盡接”。也就是説,如果符合接種條件,就應該接種。接種疫苗,構築免疫屏障,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公眾負責。
截至7月13日,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累計報告接種新冠病毒疫苗140201.9萬劑次。這説明人們響應國家號召、“應接盡接”的行動一直在“加速跑”。而此前,國家有關部門已批准3至17歲人羣可開展新冠病毒滅活疫苗的緊急使用,一些地方已有未成年人的疫苗接種“時間表”,這意味着將有更多的人接種疫苗,為我國築牢免疫屏障奠定基礎。
“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一定程度上説,推進疫苗接種考驗各地各部門的治理能力,找準方向、找對方法,方顯治理水平。多一些因勢利導,少一些動粗來硬,變“要我接種”為“我要接種”,才有事半功倍之效。(文丨餘安康)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