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國社會保障學會主辦,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養老金分會、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承辦的“面向‘十四五’的養老保險改革與發展研討會”在京召開。與會專家學者圍繞“十四五”時期養老保險的改革與完善等問題展開深入研討。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表示,“十四五”時期我國養老保險改革與發展的根本任務是實現法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率先定型,同時讓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取得實質性進展。為此,需要解決好十大關鍵問題:第一,真正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這是讓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從淪為地方利益迴歸到國家層級統一制度安排的本位,進而促使其走向基本成熟、定型的根本條件。第二,調整影響養老保險制度的參數,賦予這一制度實現自我平衡、自我發展的內生動力。第三,嚴格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與繳費率,這是法定養老金制度走向成熟、定型的關鍵。第四,讓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斷走向公平,這是贏得人民對制度信任的必要條件。第五,基本養老保險籌資責任走向均衡邁出新步伐,這是貫徹共建共享原則的具體體現。第六,進一步完善基金投資運營制度,徹底改變基金貶值局面,這是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第七,解決靈活就業者和各種新業態下的就業者的基本養老保險問題至關重要。第八,企業年金應當得到較大、較快發展,這是真正建立起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的關鍵。第九,積極開拓商業養老保險及其他有利於積累養老財富的途徑。第十,讓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走向法治化,這是制度成熟、定型的客觀標誌。
浙江大學教授何文炯作了題為“‘十四五’時期養老金領域改革和建設的思路與重點”的發言,他談到,面向“十四五”,需要在正視現實問題、認清發展趨勢的基礎上,明確發展思路和改革與建設的重點。養老金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兩大羣體間基本養老金待遇差距持續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的難度加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不高、補充性養老金髮展緩慢。為此,需要全面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控制和縮小羣體間基本養老金差距,促進非正規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基本養老保險的多渠道籌資機制。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林義作了題為“‘十四五’期間的老齡化趨勢與養老保險制度完善”的發言。他説,“十四五”時期關鍵的問題是統籌協調,包括長期與短期、宏觀與微觀的統籌協調;改革需要考慮到政府面臨的問題,要思考養老保險如何參與到經濟發展的雙循環之中,要提倡經濟友好型養老保險改革。他還談到,養老保險改革在“十四五”期間的重要抓手是完善養老金待遇動態調整。“十四五”時期要研究多渠道投資養老保險基金,從多學科角度探討建立社會保障税對未來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具有的關鍵意義;可通過促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發展,減輕第一和第二層次養老保險的壓力,保障更多老百姓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金維剛作了題為“‘十四五’時期促進基本養老保險高質量發展”的發言。他認為,在“十四五”時期,我國養老保險制度不能僅僅追求實現制度全覆蓋的目標,還應當進一步釐清、合理化政府、企業以及個人的籌資責任,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迴歸保險屬性而非福利化。與此同時,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發展也要強調理性,籌資與待遇之間需要形成合理的對應關係。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延中以“我國‘十四五’時期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與建議”為題作了發言。他認為,要從三個層面關注基金的可持續性問題:一是制度設計存在問題;二是全國統籌很急迫;三是關於待遇調整,是否需要考慮統籌地區自我平衡的前提下進行調整值得思考。
西北大學教授席恆作了題為“自由職業者養老保險參保問題”的發言。他表示,我國自由職業者的特徵是不同時間段分別追求財富自由、時間自由和精神自由,其參保現狀為通過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城鎮居民身份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自由職業者參加養老保險的風險主要包括無僱主風險、流動性風險以及收入不穩定風險,參保挑戰包括養老保險對象確定難題、養老保險責任主體確定難題以及養老保險模式挑戰。他認為,應通過納入性保障、融入性保障、銜接性保障和創設性保障等四個路徑實現新經濟條件下自由職業者養老保險政策的優化。
中山大學教授申曙光作了題為“多層次養老體系與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可持續發展”的發言,第一,基本理念與模式存在不正確與不落實的問題;第二,在理念與模式正確的基礎上,制度的實施仍存在一定漏洞,比如應保未保、提前退休,以及退而不休等;第三,關於商業保險定位,要發揮其第三支柱的作用;第四,制度的實施進程較緩慢。
西安交通大學教授張思鋒作了題為“加快建設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完善多層次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發言。他談到,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目標日益清晰,三方共同負擔的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改革方向已經確定,制度全覆蓋、惠及全體老齡人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建成,基本共識的多層次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目標也逐步形成。現行基本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為財政出資、個人繳費、單位繳費,面臨的現實問題包括個人賬户的名義性與象徵性、單位繳費的地區分割與費率的隨意性、基礎養老金對其他養老保險的擠出效應、政府對基礎養老金承擔無限責任以及財政對第一層次三類養老金支持強度差異導致的起點、過程、結果環節的不公平性。他認為,應當通過加快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開徵“社會保障税”與構建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三個途徑分階段實施、逐步完善多層次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復旦大學教授封進作了題為“社保降費背景下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的增長空間”的發言。她説,應對疫情的減免政策將使得2020年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收入下降38%,到“十四五”期末,基金結餘與無疫情、無減免的情況相比將下降33%-55%,同時取決於經濟復甦的程度。她認為,降費雖然減輕了企業負擔,但基金積累卻面臨困境,導致財政補貼增加,從長遠看,企業負擔可能難以減輕。然而,如果考慮到降費帶來的企業行為的動態變化,則適當降低社保繳費反而有利於基金收入的增長,具體而言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有利於企業遵繳,減少逃費;二是有利於增加勞動力需求,增加繳費人數;三是有利於促進經濟增長,從而對基金收入提供最根本的支撐。
南京大學教授林閩鋼在題為“建立國有資產劃撥充實社會保障基金的長效機制”的發言談到,要形成最大共識推動養老金制度改革,尋找最小共識撬動養老金制度改革,形成養老金改革的“中國經驗”。他分析了國資劃撥社保基金的理論依據、途徑依據、政策依據、試點經驗,強調建立健全法律法規是建立國資劃撥充實社保基金長效機制的標誌和保障,確定劃撥主要路徑、選擇最優比例是建立國資劃撥充實社保基金長效機制的關鍵,在目前國有資產實行分級管理的基礎上,需要在中央和地方成立兩層級社保基金理事會,重點是建立省(市)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中央為主,走向中央和地方都兼顧,並實行全過程監督管理。
與會學者一致認為,“十四五”是加快優化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窗口期,必須認清形勢,把握關鍵問題,抓住重點問題推進改革。同時,由於深化改革必然觸動既得利益格局,需要以更大的政治魄力與改革力度、更智慧的改革方案來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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