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僑網11月30日電 據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網站消息,自2020年11月1日起,自哈薩克斯坦出發,搭乘航班赴華的中、外籍乘客,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抗體檢測陰性證明(雙陰性證明)乘機。為最大限度減少疫情跨境傳播,降低旅行風險,結合哈薩克斯坦境內檢測機構實際做法,現對“雙陰性”證明之一的血清抗體檢測作以下補充提醒:
2020年12月1日起,自哈薩克斯坦出發搭乘航班赴華(含中轉赴華)人員應選擇抽取靜脈血的採樣方式進行血清抗體檢測,提交血清抗體COI指數證明。核酸檢測相關要求不變。
附件:血清抗體COI指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