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荊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民警在西三環巡邏時,發現王朗溝二號橋頭和黨校路口兩處爆閃燈燈頭不見了,初步查看,燈頭失蹤是人為造成的。
這兩個燈頭總計價值在千元以上。
經過調查走訪,民警在荊門傳化公路港在建工地一活動板房內發現了兩個疑似被盜的爆閃燈頭。
經瞭解,該板房是一名水電工在管理使用,面對民警詢問,水電工李某對自己盜竊爆閃燈頭一事供認不諱。原來,李某還在另一個自己的工地上施工,為了方便自己,看到道路上的爆閃燈後就臨時起意,盜走兩個準備自己留用。
隨後,民警將李某移交漳河新區分局雙喜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日前,漳河新區公安分局對李某盜竊一案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