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負責同志就《關於加強共青團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日前,共青團中央、全國少工委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共青團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負責同志就《意見》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出台的背景和意義。


答:2020年10月,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頒佈,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方面,明確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承擔,共青團、青聯、學聯、少先隊等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公檢法等單位做好未保工作,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2021年4月,按照《未保法》要求,國務院成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部,團中央是未保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書記處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隨後,省、市、縣三級未保工作協調機制逐步照此調整。


為順應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形勢變化,明確新時代共青團未保工作的着力點,指導基層團組織精準工作定位,團中央書記處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新時代共青團未保工作的內涵、領域、內容和重點工作。2023年1月,共青團中央、全國少工委印發《關於加強共青團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每年“六一”前後出席少先隊活動、多次給中小學生回信,對未成年人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未成年人保護是共青團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規劃責任和組織責任。對於團、隊組織來講,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始終是贏得青少年認可的基礎性工作,是團、隊組織的重要職能。我們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理解貫徹落實《意見》各項要求,自覺增強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


問:《意見》起草有哪些基本考慮?


答:《意見》起草過程中,我們重點考慮了以下方面。一是樹立責權法定意識。嚴格對標《未保法》《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賦予的職責義務,全面對錶領導小組明確的任務分工,確保工作有據可依,確保在共青團應為領域不落項、不缺位。二是堅持聚焦主責主業。堅持實事求是,不搞“大而全”,找準共青團能為、可為、善為的領域,聚焦思想引領、政策倡導、關心服務、權益維護4個領域,通過“主要內容+重點項目”的點面結合形式,既便於不同層級團組織結合實際做好必答題和選答題,也牽動基層聚焦重點、聚力小切口、開展好“小而實”的項目。三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未保協調機制調整後基層團組織突出的工作和思想困惑,明確共青團在未保總體格局中的重要地位,明確共青團必須立足新的工作機制,注重協同合作,用好黨賦予的資源和渠道,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充分發揮好羣團組織優勢。四是堅持系統觀念。注重形成團內合力,《意見》明確的工作內容、項目、陣地等涉及全團各戰線各單位,樹立了鮮明的“機關+事業單位+基金會”平台化推進工作理念,形成“組合拳”促進工作落實。


問:《意見》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有哪些亮點?


答:《意見》包括四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明確了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工作目標。其中工作目標錨定2025年,與《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保持一致。


第二部分為主要內容,包括思想引領、政策倡導、關心服務、權益維護4個方面。每個方面開篇明確該項任務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同時細化為3到4項具體工作。


第三部分為重點項目,包括生命健康守護、心理健康守護、網絡素養提升、法治意識提升、困境羣體關愛5個行動。其中,前4項行動以工作領域為經緯,圍繞青少年普遍性的、基本的成長髮展需求設計;第五項行動圍繞留守兒童等需要重點關注的工作對象設計。


第四部分為工作保障,就工作機制、工作協同、工作資源3類保障進行闡述。


《意見》首次提出了共青團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5個重點項目,即五大行動。這是在聚焦共青團主責主業基礎上,立足各級團組織能為、可為、善為的領域,整合全團現有資源和項目,提煉出的工作着力點,也是今後團中央和各地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點方向。


問:下一步,團中央和各級團組織將如何推動《意見》貫徹落實?


答:《意見》印發後,我們將聯合相關單位、各級團組織全面貫徹落實,發揮共青團在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獨特作用。共青團中央和全國少工委層面,負責《意見》的全面解讀、整體部署、培訓交流、調研督導、激勵保障。省級團委和相關部門、直屬單位負責對本區域、本領域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行日常指導和監督檢查。基層團組織對照五大行動,設計實施項目,組織開展活動,強化調查研究,聯動相關部門,形成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合力。


今年,我們將舉辦全團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專題培訓,鼓勵各地制定本級團組織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相關意見,引導各地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社會支持體系,推動落實青少年權益熱點事件響應機制,形成全社會關心關注未成年人成長的良好氛圍。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楊寶光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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