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3月2日,長沙市開福區法院向廣大網友發佈通告,稱如發現湘A 88888車輛行蹤,向該院提供線索將獲得賞金5000元。該車為一台法拉利敞篷轎車,系涉案抵押物。開福區法院介紹,2013年7月,周某某與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某支行簽訂《個人擔保貸款合同》,合同約定貸款本金為320萬元,期限為36個月,貸款用於支付購買法拉利458敞篷版4497cc牌小型轎車及相關費用,並約定了相關利息,還款方式為按月等額還款。合同還約定,周某某將其所有的車牌為湘A88888、發動機號為xxx的敞篷版4497cc牌小型轎車作為抵押物。之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某支行按約定放款,並辦理了抵押登記。2015年11月起,周某某未按時償還貸款及利息,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某支行遂將其訴至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經開福區法院判決,被告周某某向原告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某支行支付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共計93萬餘元及至債務清償至日止的逾期利息;原告對被告周某某提供的抵押物即牌號為湘A88888,發動機號為xxx敞篷版小型轎車在上述欠款本息及原告實現該債權的費用範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
由於周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某支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目前,被執行人周某某因涉嫌其他犯罪已被追究刑事責任,因該車輛上定位裝置已被私自拆除,法院亦採取了一些布控措施,但一直未找到該車輛。
為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開福法院請掌握該車輛位置信息的網友們,積極向法院提供線索,並承諾,凡提供相應線索或舉報,使法院能夠實際扣押該湘A 88888牌車輛的,申請執行人承諾支付賞金5000元。法院將對提供線索的人員及身份予以嚴格保密。方式:開福法院微信公眾號留言或電話舉報1881713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