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召開的泰國新冠疫情管理中心會議初步敲定,將於10日起對首都曼谷及周邊6府實施為期14天的防疫升級措施,目標是在2至4周內控制疫情蔓延,此外,將緊急狀態法實施期限再延長2個月。
上述14天升級防疫措施包括:減少一切不必要的出行,但可以外出購買食物、藥品和接種疫苗;每日22時至次日凌晨4時儘量待在家中,但政府不實施宵禁;商場和購物中心僅允許開放超市、藥店、食品部、雜貨部;便利店將規定營業時間;非娛樂場所,如醫院、診所、藥店、餐廳、銀行、生鮮市場、加油站、物流系統等都可以正常營業。(總枱記者 李敏)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