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場舉報電話 改為12345
本報訊(記者 郭佳)文化和旅遊部12月8日發佈公告,就修訂《娛樂場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徵求意見。
公告指出,現行《辦法》2013年3月11日起施行,2017年進行了修訂。但隨着《外商投資法》的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的生效,《辦法》部分內容已不符合規定和發展需要,亟需修訂。
主要修訂內容有:
幼兒園周圍不得設立娛樂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娛樂場所。為此,《辦法》第六條明確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在教育法規定的幼兒園周圍。此外,根據全國人大的有關規定,明確娛樂場所與幼兒園距離及其測量方法由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規定。
對無證無照經營者由取締改為責令關閉。2017年《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生效後,取消了“取締”的表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對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查處,出現了法規依據的空白和斷檔。在執法實踐中,擅自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比較常見,在查處一些不符合消防條件的“黑歌廳”和“黑遊戲廳”時,無法依法進行查處和作出行政處罰,對基層監管執法工作影響很大,給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和內容監管帶來較大管理執法隱患。《辦法》修訂後,對此類行為,可以責令關閉,沒收違法所得,並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停止經營活動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場黑名單嚴重失信主體,予以信用懲戒。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意見,將文化市場舉報電話由原來的“12318”改為“12345”等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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