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國家發改委消息,為充分發揮以工代賑“賑”的作用,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新形勢下以工代賑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2014年頒佈實施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日前已正式頒佈,將於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明確以工代賑“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明晰以工代賑政策實施範圍、受益對象、建設領域和賑濟模式,強調向參與工程建設的羣眾發放勞務報酬、開展技能培訓等政策目標,進一步完善了以工代賑投資計劃、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具體要求,並新增了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等內容。《管理辦法》的頒佈實施,是對新時代新徵程以工代賑政策內涵、制度規範、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的提升完善,為各地區各部門開展以工代賑工作提供了行動指南和根本遵循。
以工代賑是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徑。隨着《管理辦法》的頒佈實施,以工代賑將立足促進更多羣眾就業增收、提高勞動技能的政策初心,從一項專項扶貧政策轉變為集就業促進、基礎建設、救災賑濟、收入分配、區域發展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性幫扶政策。
以工代賑政策自1984年啓動實施以來,國家已累計安排專項資金(含實物折資)1850餘億元,在帶動羣眾就業增收、激發內生動力、改善欠發達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等方面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2022年,各地通過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和在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已帶動超過500萬名羣眾實現就地務工,人均增收超過8000元,對農民就業增收產生了明顯效果,充分發揮了“賑”的實效。
(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