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贅婿”能繼承妻子家的財產嗎?民法典中這樣規定
“贅婿”能繼承妻子家的財產嗎
近年來,無論網文還是網劇,開始流行起了各種“贅婿”。“入贅”俗稱“倒插門”,指男到女家成親落户的情形。電視劇《贅婿》講述了蘇家布商的贅婿寧毅,幫助妻子蘇檀兒一起搞事業,玩轉武朝商界,成為江寧首富的故事。此外,在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台上播放的“歪嘴戰神”也引發了不小的熱度,作為“贅婿”的男主角被妻子及其家人言語羞辱甚至扇耳光,隨後亮明自己的身份報復回去,當對方得知真相下跪求饒時,男主角則會露出標誌性的歪嘴一笑……
針對電視劇《贅婿》及熱播短視頻中涉及的法律問題,看江蘇尚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渭東律師如何解答。
場景一:電視劇《贅婿》中寧毅由於誤把牛嬸當作蘇小姐而逃婚,小説原著中蘇檀兒由於不接受祖父的安排的婚約而逃婚。現實中,如果婚約是由長輩訂下的,現其中一方悔婚,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婚約亦被稱為訂婚,是我國許多地區存在的習俗:未婚男女在婚前要訂立婚約,婚約內容多為確定彩禮嫁妝、具體完婚日期等。我國法律中並沒有對婚約的具體規定,婚約訂立與否也並非結婚的前置條件,法律既不提倡,也不保護。因此,婚約無論是由本人訂立的還是由父母訂立的,並沒有法律上的責任需要承擔。
所以,無論是寧毅還是蘇檀兒,都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但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的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在悔婚後應當退還。
場景二:根據劇中寧毅與蘇檀兒兩人的約定,待蘇檀兒拿到家族掌印,此前的借據便一筆勾銷,而這些算不算蘇檀兒給寧毅的“彩禮”?男方入贅,彩禮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者禮金,帶有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性質,也是我國的民間習俗。法律上並無對彩禮數額、給付方式的規定,生活中更多的是基於雙方家庭條件、各地風俗習慣確定彩禮數額。因此,蘇檀兒給寧毅算不算彩禮,還要根據當地習俗判斷。
此外,關於彩禮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根據民法典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接受彩禮本身就含有對方答應結婚的意思,目的達到,這種贈與行為就有效存在,彩禮應歸受贈人一方所有。
場景三:儘管劇中寧毅和蘇檀兒並未提及過他倆以後有了孩子跟誰姓的問題,但是按照傳統習俗招女婿入贅的前提都是他們孩子需要跟女方姓,那麼“贅婿”的孩子究竟應該跟父姓還是母姓?
民法典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但對孩子是否必須隨父姓,或者必須隨母姓,我國法律並無規定,通常各地會按照風俗習慣,在父姓或者母姓中確定孩子的姓氏。
因此,寧毅和蘇檀兒的孩子應該跟誰姓,還得他倆自己商量着來。當然,小説原著中寧毅的孩子姓寧。
場景四:寧毅來自一個破落的家族,婚前只能靠借錢度日,而蘇檀兒所在的蘇家卻是江寧三大布商之一,家財萬貫,那麼寧毅能跟蘇檀兒一起繼承蘇家的財產嗎?
民法典規定,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所以無論男方是否為“贅婿”,只要是經過婚姻登記成為夫妻,男女雙方均可繼承雙方父母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父母在遺囑中明確遺產只歸一方的除外。
場景五:據不完全統計,“歪嘴戰神”系列短視頻中,男主角每天要在各大短視頻平台被妻子打幾百萬次耳光。如果“贅婿”婚後遭受女方及其家人的打罵,是否屬於家庭暴力?
我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庭暴力可分為身體暴力、情感暴力等。我國法律提倡婚姻自由平等、明確禁止家庭暴力,無論男方是否入贅,女方是否嫁入,只要在婚姻關係中受到另一方暴力行為的,均可認定為家庭暴力。
因此,“歪嘴戰神”被打耳光屬於家庭暴力。同時,如果女方長期辱罵、貶低“贅婿”,對其造成精神傷害,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暴力。
梁成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