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出大力的,賺錢不容易,不好意思漲價。”近日,15年堅持賣3塊錢一碗麪的山東大哥程運付因憨厚品性走紅網絡,被網友親暱地稱為“拉麪哥”。然而,與空前關注相伴而來的是巨大煩惱——上百名主播舉着手機,將“拉麪哥”家圍了個水泄不通,直播的、跳舞的、示愛的、賣貨的,導致他無法出攤,斷了生活來源。
15年勤懇擺攤一朝被毀,“拉麪哥”的魔幻經歷令人嗟嘆。而這,並不是“草根”變“網紅”後的唯一悲劇。近年來,從“犀利哥”到“大衣哥”,從“殺魚弟”到“小馬雲”,很多普通人猛然間被拖入流量漩渦,生活日常暴露於聚光燈下,人生軌跡甚至因此改變。可熱度來得快,散得也快,新鮮勁兒一過,當事人再度“泯然眾人矣”,徒留一地紛擾狼藉。更荒唐的是,這種炒作模式下,流量盯上的已不限於“人畜無害”的羣體,“霸座男”“地鐵鳳爪女”“不打工男”等踐踏社會公序良俗之人都能成為被炒作的對象,“逐腥”“逐臭”儼然形成了一種低俗文化。
有藝術家曾預言,“未來每個人都可能在15分鐘內出名。”社交媒體的繁榮,特別是短視頻時代的來臨,讓這樣的一瞬爆紅成為可能。然而,互聯網在賦予人人“出名權”的同時,卻無法給予每個人拒絕出名、拒絕被圍觀的權利。就拿“拉麪哥”來説,儘管他反覆申明自己並不想紅,只想安安心心過日子,但流量巨潮還是不由分説地將他裹挾其中。有人建議“拉麪哥”訴諸法律,但畢竟大多數“草根網紅”的法律素養、權利意識有所欠缺,當真維權也未必容易。到頭來,這份寬容讓炒作者更加肆無忌憚,不惜在騷擾、窺私、濫用肖像權等灰色地帶瘋狂試探。
網紅經濟光怪陸離,視頻平台與經紀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了獲得更多的用户、更貴的廣告費、更大的市值,短視頻平台的功能幾乎都圍繞“炒作”設計,恨不得天天都有新網紅,日日都能上熱搜。直播打賞、廣告分成、算法推薦……在赤裸裸的金錢激勵機制下,大量的經紀公司、MCN機構聚集在網紅產業鏈上,為了“吸睛”無所不用其極。浮躁與貪婪構成了網紅經濟的主要氣質,對網紅用完即棄也成了常見經營方式。“殺魚弟”“小馬雲”悲劇在前,怎奈類似故事還在重演。
“文化成為一場滑稽戲會讓文化精神枯萎。”尼爾·波茲曼的警告在網紅經濟時代愈發具有現實意義。我們不能止於譴責,應當有所行動。監管部門首先要擔起責任,在繼續狠剎歪風邪氣的同時,亟須對保障普通人的“不出名權”進行制度性探索。每一位用户,並不是被動的看客,其實也在點擊中潛移默化地影響着平台的發展方向。當更多人旗幟鮮明地表達對爛俗內容的鄙視,平台的推薦邏輯就會相應變化,“賽博空間”精心排布的“審醜大戲”才能越來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