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楊/攝
北京商報訊(記者 白楊)近日,公安部、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教育部聯合印發《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嚴厲打擊涉電子煙違法犯罪專項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自即日起至4月底開展專項清理整治工作。
事實上,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已多次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2018年8月,在國家煙草專賣局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的《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中指出,為加強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會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2019年10月3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再次強調中國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2021年6月1日,《未成年人保護法》將電子煙納入監管。同年6月18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 “守護成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並將電子煙經營監管納入主要任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