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自強
因“套路貸”被騙走十年的房子,在“打財斷血”專項執行行動中重回被害人名下。2月5日起,市南法院將在官方微信公眾號推出系列報道,全面展現市南法院掃黑除惡工作。
據瞭解,丁某是市南法院審理的王某某等16人“套路貸”涉黑案的被害人之一,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丁某多次向黑惡犯罪集團頭目王某某借款共計41萬元,陸續還款58.78萬元。但隨後王某某以先前借款違約為由將債務數額虛增至100萬元,期間,王某某指揮自己的手下現場查看丁某名下位於青島市某處房產情況,誘騙丁某簽訂虛假的房產買賣合同以及購房款收條,並將房屋過户登記至王某某名下,至此,丁某莫名失去了自己名下的房產。
在王某某涉黑案判決書生效後,市南法院刑庭第一時間將案件移送執行局。市南法院高度重視“打財斷血”工作,併成立由執行局長擔任組長的專案小組,按照案件辦理“專人負責,全局協助”的工作指導方針,明確“快、準、穩、狠”的工作思路,集中全院力量攻堅涉黑惡案件財產執行工作。
在專案組成立後三天,便確定了首個發還財產的被害人丁某。涉及丁某的案件相關事實清楚且不存在返還以及退贓情況,具備合法的房產發還條件,辦案法官第一時間聯繫了被害人丁某。
2月4日,市南法院依法向不動產登記中心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並在執行現場完成了涉案房產發還工作。
下一步,市南法院將進一步強化擔當、積極作為,持續加強執行力度,創新執行工作方法,建立“打財斷血”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加大財產調查、處置力度,向着“黑財清底”目標不斷奮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