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徐呼和、徐育東、韓楨決定逮捕

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徐呼和決定逮捕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兼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徐呼和(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錫林郭勒盟分院審查起訴。日前,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徐呼和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徐育東決定逮捕

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徐育東(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桂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桂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徐育東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陝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韓楨決定逮捕

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韓楨涉嫌受賄一案,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西安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日前,西安鐵路運輸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韓楨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原題為《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徐呼和、徐育東、韓楨決定逮捕》)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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