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報告:新疆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得到充分實現
中新社烏魯木齊11月3日電 新疆伊斯蘭教協會3日發佈《新疆宗教信仰自由狀況報告》(簡稱《報告》),稱新疆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得到充分實現。
近來,美西方反華勢力大肆散佈所謂新疆“限制宗教信仰自由”“剝奪少數民族公民信教權利”“強拆清真寺”“迫害宗教人士”等謬論。對此,新疆伊斯蘭教協會發布報告,展示新疆宗教信仰自由狀況。
《報告》稱,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體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新疆嚴格實施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先後頒佈和修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以及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活動、宗教教職人員管理等規定,明確了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報告》還稱,新疆穆斯林羣眾的飲食、節慶、婚喪禮儀等方面風俗習慣都得到了充分尊重。清真飯館在新疆的大街小巷隨處可見,各機關單位、企業、學校等,都設有“清真食堂”或“清真灶”;對有土葬習俗的少數民族羣眾,政府還劃撥公墓專用土地;對帶有宗教色彩的傳統習俗,如起名、站禮、送葬、過乃孜爾等,政府都予以充分尊重;穆斯林羣眾封齋、禮拜、唸經、祈禱等合法合規的正常宗教活動,都完全按個人意願進行,從來沒有任何人干預。今年齋月期間,因為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政府還安排醫護人員在清真寺進行醫療服務,為穆斯林羣眾提供口罩,測量體温,發放藥品,定時消毒,同時提供茶水、饢、水果等食物,以備穆斯林羣眾開齋食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