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國駐蒙古使館:赴華人員須憑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乘機

由 聊素麗 發佈於 綜合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11月18日訊 據中國駐蒙古國大使館網站消息,為控制疫情跨境傳播,保護乘客健康和安全,所有搭乘航班赴華人員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特異性IgM抗體陰性證明,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由於蒙古當地暫不具備血清IgM抗體檢測條件,作為暫行措施,自2020年11月17日起,自蒙古出發,搭乘航班赴華的中、外籍乘客,須憑48小時內蒙古當地兩家不同檢測機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現就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測要求  

  (一)搭乘直飛航班赴華(不經第三國中轉)  

  相關人員應於登機前48小時內在中國駐蒙古使領館指定的檢測機構完成兩次核酸檢測(兩次檢測須在不同機構進行),並在獲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向中國駐蒙古使領館申請並獲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  

  由於蒙古近日出現本土感染疫情,已進入全民高級戒備狀態,疫情形勢尚不明朗,且目前中蒙間無直航航班,強烈建議各位乘客待中懞直航恢復後再赴華,赴華前請務必履行防疫檢測手續。中國駐蒙古使館將在使館主頁動態更新中懞直航和防疫檢測等信息,請保持關注。請避免乘坐未經官方認可或證實的各類包機回國,以免自身健康和赴華行程受到影響。  

  (二)自蒙古出發經第三國中轉赴華  

  相關人員須在蒙古進行兩次核酸檢測,在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進行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具體規定請查閲中國駐中轉國使領館相關通知),並分別向中國駐蒙古大使館和中國駐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使領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  

  第一次檢測在蒙古國進行,請於登機前48小時內分別在兩家不同檢測機構完成採樣、檢測,並獲得兩次核酸檢測檢測陰性證明。(檢測機構名單附後)  

  第二次檢測在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進行,並於中轉登機前48小時內完成採樣、檢測,並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三)自第三國出發經蒙古赴華   

  由於蒙古目前關閉航空口岸,並中止與各國間班機,原則上不存在自第三國出發經蒙古赴華航班。同時,根據蒙方現行規定,全民高度戒備狀態期間不會為過境人員簽發簽證,且蒙古成吉思汗國際機場不具備快速防疫檢測條件,過境人員將無法在蒙機場或入境蒙古接受必要防疫檢測。強烈建議各位乘客避免選擇乘坐經蒙古中轉赴華航班,我館暫不審發經蒙古赴華人員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  

  二、中國公民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  

  在蒙中國公民在獲得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應立即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向中國駐蒙古使領館申報個人情況並拍照上傳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中國駐蒙古使領館複核通過後,可獲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抵達中轉地後,請務必在登機前48小時內接受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並向中國駐中轉國使領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航空公司將憑該綠色健康碼驗放乘客。請在健康碼有效期內乘機,並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三、外國公民辦理健康狀況聲明書  

  在蒙外國公民應在獲得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立即通過健康狀況聲明書小程序網頁版申報個人情況並上傳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中國駐蒙古使領館審核通過後,可獲得健康狀況聲明書綠色二維碼。抵達中轉地後,請務必在登機前48小時內接受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並向中國駐中轉國使領館申領健康狀況聲明書二維碼。請在健康狀況聲明書二維碼有效期內乘機,並在乘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中國駐蒙古使館指定電子郵箱地址:consulate_mng@mfa.gov.cn  

  中國駐紮門烏德總領館指定電子郵箱地址:zlg_zmwd@163.com  

  四、特別提醒  

  (一)請擬搭乘航班赴華人員認真閲讀本通知並遵照執行。如您無法按要求在蒙古獲得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在中轉地獲得核酸檢測和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乘機前未能持有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二維碼,説明您暫不符合乘機條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調整行程。  

  (二)請在蒙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謹慎選擇中轉乘機赴華路線,避免出現在中轉地無法入境或接受檢測,造成在中轉地乘機受阻或滯留當地等後果。如確定選擇中轉乘機赴華,請提前認真瞭解我駐中轉國家使領館實行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IgM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規定起始時間、我駐中轉國使領館指定或認可的檢測機構名單,並提前認真瞭解擬中轉國入境規定、中轉國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的相關要求。如中轉機場不具備快速檢測能力,請提前辦妥赴中轉國簽證以便入境後做好二次檢測。  

  (三)駐蒙古使領館提醒乘客務必如實申報個人信息,提供真實、有效的檢測報告。如發現故意隱瞞病情、塗改偽造檢測報告情況,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四)請仔細閲讀《中國公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證明申報常見問題解答》,熟悉申報程序,掌握操作細節,避免誤填誤報,影響獲取綠色健康碼。  

  如遇問題,請聯繫中國駐蒙古使館(諮詢電話:11320955轉領僑處、99112578)、中國駐紮門烏德總領館(諮詢電話:70527277、9518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