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念念:#每天一起讀書#書評系列
本篇解析:蕾秋·喬伊斯《一個人的朝聖》
插圖:電影《天堂電影院》劇照
如果在某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後,正躺在搖椅上曬太陽的你,忽然收到一封來信,一封二十多年沒有聯繫的老同事寫來的信,信上説她得了癌症,將不久於人世。
那麼這時候的你,會裝作看不見隨手把信扔掉,會隨便回覆一句“祝你健康”寄回去,還是選擇徒步橫跨整個國家,前去看她?
可能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前兩種,畢竟這樣比較理智。
二十多年沒有聯繫的老同事,僅從字面意義上看,並沒有太深刻的感情。可能你早已忘記她長什麼樣子,忘記你們之間發生過什麼故事,這是一個對你來説無足輕重的人。
而面對這樣的一個人寫來的信,最多隻能做到隨便回覆幾句,將信寄回去,別的什麼都做不了。畢竟信上也説了,她是來告別的,病情已經沒有挽回的餘地,何時走,只是時間問題。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我們之所以選擇把信扔掉,或者隨便回覆一句寄回去,不正是因為我們活得太理智,太清醒了嗎?
可是人生當中,有些事不需要我們那麼考慮得那麼清楚,不需要我們計算成本和收益,算好投入產出比。恰恰正是因為我們活得太清醒了,太計較了,所以才時常會覺得很累,覺得迷茫,覺得找不到前行的方向。
因為一旦結果不如我們所願,我們就會立即失望,我們會結果而過,殊不知組成一生的,是過程。
而蕾秋·喬伊斯所著的長篇小説《一個人的朝聖》,則講述了一個活得沒有那麼計較、那麼清醒的老人,他的名字叫哈雷德,哈雷德已經退休了,六十多歲。
他在收到這封二十多年沒有聯繫的老同事寫來的信時,也曾想過隨便回覆一句“祝你早日康復”就寄回去,然後繼續過自己平淡的日子,但是他最終沒有這樣做。
他在寄信的路上路過一個加油站,進去吃了個漢堡,跟加油站工作的女孩聊了兩句,女孩説,自己有位親戚曾經也得了癌症,將不久於人世,然後自己徒步走過去看她,僅憑一種信念感:只要自己走過去,她就不會死,然後,她做到了。
哈雷德深受啓發,他忽然想到自己走過的六十多年的人生歷程裏,好像都在為了結果而活,從來沒有因為信念而活過。
如果自己從這裏出發,直接徒步去看往那位名叫“奎妮”的老朋友,或許奇蹟真的會發生,或許她真的不會死。
人生當中總要有些事,是不需要那麼較真的,你相信什麼,就會發生什麼,這就是脱離於現實和理智之外的信念。
想到這裏以後,哈雷德做了一個決定:自己要橫跨英格蘭,徒步去看她。
他什麼都沒有準備,沒有帶手機,沒有錢,沒有任何行李,只有一雙腿和一雙腳,就這麼上路了,他在公共電話亭打電話給療養院的奎妮,是工作人員代接的電話,哈雷德説:“請轉告奎妮,有一個名叫哈雷德的朋友正在走路去看她,讓她無論如何堅持下去,跟哈雷德見一面。”
工作人員起初並沒有當回事,他覺得這事不可能發生,從南到北橫跨整個英格蘭,整整600多英里,怎麼可能走得到呢。
其實,不只是療養院的那位工作人員不信,哈雷德在路上遇到的每一個人也都不信,包括他的妻子莫琳和他的鄰居雷克斯,他們都覺得,他瘋了。
可他知道自己沒有瘋,他內心堅信:只要自己走過去,奎妮就不會死,只要自己走過去,就一定能治好她的癌症。
在路上,哈雷德遇到很多困難,他曾無數次想放棄,又無數次重新拾起信心。因為沒有裝備,沒有行李,沒有錢也沒有手機,他的日子過得極其艱難。
鞋子磨破了,腳上起了泡,他的雙腿因為長期走路而變得淤青,疼痛難忍。遇上大風大雨的天氣時,他整個人狼狽地像落湯雞一樣,他沒有任何的安全感,僅憑內心的一抹信念。
在不斷前行的過程中,他開始回憶自己六十多年的人生歷程,往日的一幕幕像電影一樣在腦海裏回放。他想起自己不幸的童年,想起被父母拋棄的那個夜晚,想起自己不斷變得自閉的性格,想起自己不懂得愛與被愛。
想起因為誤解自己不愛他而選擇自殺的兒子,想起因為兒子離世徹底與自己決裂的妻子。想起這麼多年的點點滴滴,他好像忽然明白了很多道理,又好像什麼都沒有明白。
他原以為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沒想到走路的過程那麼難,獨自走路時,會有記憶伴隨着你,你會不斷思考自己的人生,你會後悔很多事,會想起很多遺憾。然後就會發現,被一種巨大的痛苦緊緊包裹着,根本無處可躲。
哈雷德也曾沮喪地想結束自己的生命,但他最終堅持下去了,因為奎妮還在等着他,她已經知道他要走路去看她,所以一直撐着最後一口氣。
最後,歷經艱難險阻,哈雷德終於走到了,一共走了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完成了一件在所有人看來都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那麼,奇蹟發生了嗎?是的,奎妮真的沒有死,她在等他,等見到他以後,她最後的心願了了,走的時候是帶有微笑的。
而哈雷德,不僅讓奎妮多活了很多天,也在走路的過程中,實現了關於自我的救贖。
他和兒子已經去世很多年了,他和妻子也分居了很多年,他們曾經相愛,後來彼此怨恨猶如陌生人,而自己的餘生還有多久呢?自己已經六十歲了,餘生還要繼續和妻子相互折磨嗎?
這場朝聖和奎妮的死讓他意識到,人這一生並沒有我們以為的那麼長,當往事一幕幕浮現在眼前的時候,他重新梳理了自己的一生,也終於明白人生最好的活法是什麼,簡單來説不過四個字:過好自己。
作者蕾秋·喬伊斯在最後寫道:“走了這麼遠的路,終於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麼,卻發現必須又一次放手。海浪摔打在岸上,我們心潮洶湧,一浪接着一浪,我們總也不可能一直望着。”
在人生的歷程中,我們曾在意很多人,很多事,會有很多多餘的情緒,可到頭來就會發現,世界是自己的,和別人毫無關係。只要過好自己,已經是最好的修行。
值得愛的人不多,值得做的事也不多,不要把自己短暫的一生花在不值得的人和事上,往後餘生,多停下來想一想,什麼最重要,然後你就會發現,你本可以不必活得那麼累的,你本可以很輕鬆。
因為你什麼都不需要操心,只需要安安靜靜地,過好自己。
哈雷德實現了自我救贖,我們呢?不妨也踏上哈雷德的旅程,看看他經歷了什麼,又頓悟了什麼,然後重新整理行囊,好好出發。
END
本篇話題:你覺得人生最重要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