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發文:新增10天假

廣州生育政策細則落地。1月13日,廣州市衞生健康委發佈《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了新增父母育兒假、獨生子女護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等內容,新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地發文:新增10天假

新規定有何亮點?記者給大家一一梳理四大變化。

新增10天育兒假

《規定》明確,女方在國家規定的98日產假基礎上,再享受80日獎勵假,總計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週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兒假。休假期限不因變更用人單位而重置或者增減,休假方式由用人單位與職工根據實際情況商定。

夫妻雙方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調整獎勵假、育兒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願減少獎勵假、育兒假的,男方享受的陪產假、育兒假等可以增加相應天數。

買房租房有優待

兩孩家庭若首次購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適當提高。《規定》指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可以適當調整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規定》提出,對本市符合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實施公租房保障時,可以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户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對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規定給予優先保障。

獨生子女享受護理假

《規定》強調要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相關規定給予其子女護理假。同時,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社區居家養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補助。

《規定》還提到,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落實基本養老、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發放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提供無償或者低收費託養服務;對住房困難的,優先納入住房保障;對有就業意願的,予以優先就業幫扶。

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規定》特別提到,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託班,招收2至3歲幼兒。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在屬地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引下,結合實際提供託管服務。

(新聞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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