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建議國家煙草專賣局出台相關制度,要求在煙盒包裝上印製大而清晰的警示圖片,以“降低人民羣眾嘗試吸煙的慾望”,國家煙草專賣局表示將繼續加強捲煙包裝警示研究,進一步做好煙草控制工作。相關答覆一度登上熱搜榜,獲數百萬人關注。從網絡熱議可以看到,相當數量的民眾對於控煙常識與具體舉措都有越來越多的共識,而且與包括國家衞健委以及諸多代表委員在內的意見建議不謀而合。
坦率地説,國家煙草專賣局此番答覆稱得上中規中矩,基本上循着“援引相關規範—梳理現有做法—繼續加強研究”的格式展開。在世界衞生組織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範疇內,對於煙草產品上健康警語和信息所佔據的比例、形式有30%的最低標準,也確實並未強制要求各締約方必須採用圖片警示的方式,國家煙草專賣局的相關答覆是根據現有規範尺度給出的。
確如答覆所言,隨着我國捲煙包裝的一系列調整和改進,現有捲煙包裝符合國際公約要求,而且成人和青少年的吸煙率確實也呈下降趨勢。根據國家衞健委組織編寫的《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2020》,中國15歲及以上人羣吸煙率從1984年的33.9%下降到了2018年的26.6%,但報告同時指出,中國煙民數量依然超過3億,人羣吸煙率“仍維持在較高水平”,與中共中央、國務院《“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提出的控煙目標尚有較大差距。這就客觀上要求,國家控煙的手段、方式與尺度絕不能滿足於“基本達標”的水準,而要有包括但不限於煙草包裝在內的全方位戰略性考量。
現在回看網友提出的建議與更多輿論熱議的方向,立足於境內外煙盒包裝的明顯差異以及所造成的公共觀感。事實上,國際公約所述之捲煙包裝警示內容“不低於30%”的要求,在實踐中不少國家和地區已經有了相當大的突破。據人民網報道,歐盟在2016年5月已發佈法律,要求健康警告“必須覆蓋整個香煙包裝的65%”。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控煙辦公室原主任楊功煥接受南都採訪時曾指出,煙草業始終都反對圖形警示上煙盒包裝,“擔心會影響煙草業的利潤”。《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提出,在制定和實施煙草控制方面的公共衞生政策時,各締約方應“防止這些政策受煙草業的商業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響”,此規定看來並非無的放矢。
事實上在國家管理層面,國家衞健委在數次答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時就指出,“捲煙包裝上的圖形警示是向公眾宣傳煙草危害最直接、最經濟、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煙盒包裝上印製圖形健康警示對公眾正確認識煙草危害、喚起吸煙者戒煙意願有明顯的促進作用。理論上講,此番國家煙草專賣局答覆所述的控煙規範現狀、工作進展以及下一步的加強方向,也並不排斥“圖形警示上煙盒”這一已經有了相當民意基礎的社會建議。
文字警示和圖形警示的效果之爭,本來就不應當滿足於“夠不夠用”這一基礎層面的要求,不能僅是“告知消費者煙草危害健康”這種單一訴求,而需要通過更為直觀的方式將吸煙對身體有害的信息有效傳遞出去。當然,再恐怖的圖形警示恐怕也不可能讓所有人都因此放棄吸煙,但哪怕僅有百分之零點幾的細微變化,也值得嘗試。
相較於公共場所控煙的執行難度,“圖形警示上煙盒”這一細緻的控煙舉措,頗為罕見地在社會層面取得相當共識,社會公共政策的研判與制定,自當加快步伐以更好地跟進和呼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