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9月1日消息(記者 張野)8月29日,有羣眾向萬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應急組反映,稱近期經常有人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未經審批擅自運輸未經檢疫的海鮮、凍品到萬寧市萬城鎮環市一東路椰林灣小區附近進行交易。
接到反映後,應急組立即組織公安機關,加強椰林灣小區周邊巡邏檢查。當晚9時左右,巡邏民警發現一輛小汽車到椰林灣小區門口後,一名男子從後備廂中卸下若干泡沫箱交接給另一男子。民警立即將該兩名男子控制住,並檢查泡沫箱內物品,發現泡沫箱內均為海鮮,共計59箱。經當場詢問,謝某文駕駛小汽車將裝有海鮮的泡沫箱交給邢某家,其倆人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被民警口頭傳喚回派出所進行調查。
經查明,邢某家委託朋友在其他市縣購買魚等海鮮凍品,沒有報批及檢疫,便僱用謝某文運到萬寧。謝某文未經相關部門批准,擅自卸下貨物直接交給疫情期間沒有銷售資質的邢某家。
8月30日,邢某家因違反疫情期間防控相關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被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謝某文因違反《關於啓用海南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和海南省應急客運車輛通行證的通知》中“運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只到中轉站卸貨,再由涉疫地區派車接駁轉運”的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被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59箱涉案海鮮、凍品按規定進行無害化銷燬處理。
(張野)
(南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