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被執行人一走了之,七旬老母佔用法拍房拒不搬離!看澄海法院如何破解執行僵局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綜合

“我同意配合法院搬離。”在澄海法院執行員的陪同下,陳某收拾物品,將佔用的法拍房交付給了買受人。近11個小時的強制執行行動,至此劃上了圓滿句號。

兒子一了之

下百萬債務和七旬老母

林某、馬某因生意週轉需要,分別向胡某、林某、宋某借款約合122.5萬元。三位債權人多次催討借款無果,將林某、馬某二人訴至澄海法院。經澄海法院審理判決,林某、馬某應在規定期限內還清所有欠款。但林某、馬某二人拒不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員依法開展查控,發現林某、馬某名下有兩處宅基地,便立即予以查封、評估、拍賣。其中一處宅基地在司法拍賣平台拍得了31.9萬元的價格。

▲被執行人拍賣成功的一處宅基地

隨着執行工作的深入,執行員發現林某、馬某二人早已一走了之,與親朋好友斷絕了聯繫,而二人名下的兩處房產均被林某年逾七旬的母親陳某佔用。

意文明執行

部分暫緩處置保障老人老有所

▲陳某佔用法拍房

執行員多次上門調查詢問,瞭解陳某實際的身體和生活境況。考慮到陳某年紀較大,為確保陳某老有所居,執行員與三名債權人溝通協調,及時通報執行進度,並講明陳某的實際困難和請求。本着人道主義精神,三名債權人一致同意暫緩處置另一未被拍賣的宅基地,以供陳某生活居住使用,等待陳某百年歸老之後再作處置,但要求儘快交付法拍房。

七旬老人多次出爾

執行工作一度陷入

最初收到《責令搬出房屋通知書》時,陳某表示同意搬出法拍房。但搬遷期限過後,陳某卻又拒絕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言辭激烈。執行員多次上門,向陳某轉達三名債權人的善意,細緻釋明各種執行措施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要求其儘快搬離法拍房。經協調,陳某表示願意在暫緩處置另一宅基地的前提下,搬離法拍房。

▲執行員耐心釋法説理

在取得三名債權人的聲明書後,陳某卻又再次反悔,拒不配合搬遷。面對七旬老人的無理行為,執行員舉棋難下,該案的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學評估制定預案

巧妙解執行僵局

為確保買受人和債權人的權益,澄海法院決定開展強制執行行動。強制執行現場,陳某態度強硬,拒絕配合法院的工作,又反映身體不適,執行員隨即將陳某送至當地衞生院進行檢查治療。經檢查,陳某身體康健,但仍拒絕與執行員溝通。

▲與買受人交付法拍房

在調查中,執行員發現陳某與胞弟關係較好,且對其信任有加。執行員決定以其胞弟作為突破口,與其講清案情、釋明法律,詳細介紹法院善意文明執行舉措,請求其協助配合做陳某的思想工作。在陳某胞弟的配合下,執行員耐心解釋其中利害,曉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終,陳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在執行員的陪同下,清空了佔用的法拍房,回到了住處。與此同時,澄海法院也將法拍房交付給買受人。至此,案件圓滿執結。

制執行也有温度

意文明執行是更高要求

▲強制執行現場

強制執行是實現權利人權益的重要方式,但義務人的合法利益也不容忽視。善意文明執行是最高院對全國法院執行工作能力水平提出的更高要求。該案是善意文明執行的成功實踐,澄海法院執行員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在保證執行工作的強制性的前提下,找到了申請執行人、買受人及被執行人家屬三者利益的平衡點,在充分保障申請執行人和買受人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關心理解案件“背後的人”的境遇,最大限度減少執行工作對被執行人乃至其家屬的權益的損害,有效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充分展現了司法的温暖和關懷。

來源:澄海區人民法院

編輯:融媒體工作室

【來源: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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