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滬、蘇、浙、皖12家單位聯合簽發《關於長三角地區律師執業證電子證照互認應用的通知》,標誌着由安徽省司法廳牽頭,長三角各省(市)司法行政、市場監管、數據資源和政務服務主管部門聯合開展的長三角地區律師執業證電子證照互認應用工作正式實施。
近年來,省司法廳認真貫徹落實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重要戰略部署,堅持需求導向和應用驅動,加強跨省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打造律師執業證電子證照跨省服務場景應用,深化律師執業證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牽頭推進長三角地區查詢企業登記檔案信息場景律師執業證電子證照互認應用工作。以往,律師在辦理訴訟、執行業務或投資、併購非訴訟業務,到市場監管部門查詢企業登記檔案信息時,需出示、提供律師執業證原件和複印件。長三角地區律師執業證電子證照互認應用後,該區域律師只需通過手機上的相關App(上海市“隨申辦”、江蘇省“江蘇政務服務”、浙江省“浙裏辦”、安徽省“皖事通”)進行律師執業證電子證照亮證,即可在長三角地區跨省跨地區查詢企業登記檔案信息,實現實體證照免帶免交。
據統計,長三角地區律師每年查詢企業登記檔案10萬餘人次。律師執業證電子證照的互認應用,將為該地區12萬名左右的律師跨省跨地區辦事提供方便。
(吳蕊 李曉羣)
丨來源:安徽日報
來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