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顧泳)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通知,根據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本市進一步加強對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等來滬返滬人員健康管理。
具體措施如下:
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應在抵滬後儘快且不得超過12小時向所在居村委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
對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健康觀察,實行4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第1、4、7、14天)。
對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一律實施14天嚴格的社區健康管理,實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第1、14天)。
醫療機構、學校等有關單位加強健康碼查驗,對來滬返滬的工作人員、學生等協助落實相應健康管理措施,嚴格落實相關人員在來滬返滬後48小時內進行一次核酸檢測,並開展7天的自主健康監測。
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提醒廣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非必要不出境。出行時,做好個人防護、手部消毒等,開展每日自主健康監測。在來滬返滬後開展7天的自主健康監測,其間每天早晚兩次自測體温,減少不必要的人羣聚集活動,規範佩戴口罩。
市民還應繼續加強自我防護,堅持“防疫三件套”,牢記“防護五還要”。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及時就近選擇發熱門診就診,並主動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關人員接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