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交警終於解釋了:禁止長時間停車,“長時間”究竟指多長時間?

由 雋寶霞 發佈於 綜合

汽車是目前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大標誌,它的出現讓大家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買汽車已經變成了一個潮流,但是有車不代表會開車,開車是一個技術活,不僅要會開,還要在交通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開。眾所周知,我國的交通規則非常多,稍微一個不注意就要罰款扣分,而且有些規定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説明,搞得一些司機雲裏霧裏的。比如“禁止長時間停車”,所謂的長時間究竟指多長時間呢?看看交警怎麼説。

不管是老司機還是新手司機,相信大家都知道“違停”是交通法規中整治比較嚴重的,在恨到道路上都有“禁止停車”和“禁止長時間停車”這樣的標誌,前者理解起來比較容易,也就是説在設有指示牌的路段上停車,如果將汽車停放在該路段,就會受到處罰。禁止長時間停車就是不能把汽車長時間停放在這個地方,短時停是可以的。而我們都知道“長時間”是一個時間範圍,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有時候十分鐘也叫長時間,有的時候兩個小時都算不上長時間。所以很多司機把汽車停在這個路段的時候,自己也很錳,不知道有沒有超過時間限制。

交警明確表示,“禁止長時間停車”並不只是按時間來計算的,而是看駕駛人有沒有下車來判定。也就是説,如果司機把車停在這個路段下車抽根煙或者是買瓶水,這就是違法了,而如果駕駛人沒有下車,車上其他人員下車辦點事情就是可以允許的;但是如果是車上還有其他人,但是司機沒有在駕駛的位置上,也算違法了。因此判斷是否超過長時間停車不是看停車時間的長短,而是看司機有沒有離開駕駛位置。

但是這也並不是説只要司機在作為上就能想停多長時間就停多長時間,臨時停車時為了處理急事的司機們準備的,長時間停在這個地方算佔用公共道路資源,就算沒有被交警看到,也會被電子眼抓拍到。十幾二十分鐘是正常的停車時長,一兩天都停在這裏,就是違規了,而且車上人員也受不了。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臨時停車車上人員或貨物卸載完成後就要立即駛離,長時間佔用必定吃罰單。

有的臨時停車限定了時長,一般都是三分鐘,如果是停在這種地方的話,就要在這三分鐘內把事情弄好,及時駛離,超過時長也是違規。而且有的路段還規定了停車的方向等,所以大家要臨時停車的話,要擺所有的規定條款看清楚,不然受處罰了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