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這些條件可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東北網10月29日訊 今年家有年滿60週歲的父母,別忘了享受個人所得税優惠——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10月27日,市税務局再次就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誰能享受,扣除多少,具體怎麼享受”等問題進行詳細指導,請符合申報條件的市民及時“收藏”這份指南。
父母中有一位年滿60週歲 就可享受個人所得税優惠
據瞭解,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其中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税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其中,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包括,一是負有贍養義務的所有子女。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經去世,負有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納税人贍養年滿60歲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納税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標準定額扣除,納税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税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税年度內不能變更。被贍養人則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
開始享受扣除時間為被贍養人年滿60週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父母中有一位年滿60週歲,納税人就可以按照規定標準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享受贍養老人扣除,只需填報相關信息即可,無需報送資料。填報的信息包括: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税人關係;此外,有共同贍養人的,還要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等信息。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納税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即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
仔細閲讀以下步驟 納税人在家輕鬆填報
那麼,符合條件的納税人又該如何填報呢?市税務局工作人員説,納税人可打開個人所得税APP,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然後先選擇扣除年度,再選擇“贍養老人”項目,確認基礎信息後,選擇被贍養老人。若無被贍養人信息,點擊“添加被贍養人信息”,填寫完驗證後保存跳轉上頁,點擊“下一步”。
填報分攤方式,選擇是否為獨生子女。選獨生子女直接點擊“下一步”。如選擇非獨生子女,需要添加共同贍養人,並選擇分攤方式及本年度月扣除金額,每人每月分攤不得高於1000元。然後點擊“下一步”。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或者“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點擊提交併再次確認後繼續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