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事熔斷機制”是保障措施,不是“退堂鼓”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石念軍

“十月本來很忙,但現在很清閒。”10月22日,悟空醫療的醫療安全官王世成在朋友圈發出這樣一句感慨,配圖是高達數十場的當月國內各大城市馬拉松賽日程表。但受國內新發疫情等因素影響,已有15場城市馬拉松觸發熔斷機制宣佈延期或直接取消。比如武漢、太原等地,均已多次延期。作為其中多場城市馬拉松的醫療保障合作服務商,王世成與賽事運營機構自然是“同此涼熱”。

在防疫常態化的當前,賽事運營頻頻觸發熔斷機制已成馬拉松賽事運營新常態。誠如有跑友所言,當前運營城市馬拉松賽幾成“開盲盒”——不到鳴槍起跑的那一刻,永遠不知道會面對什麼。以武漢馬拉松為例,曾經兩度延期、三度重啓的武漢馬拉松,原定10月24日即本週日開賽,但10月21日再次觸發熔斷機制,第三次宣告延期。

“熔斷機制”作為黃河石林馬拉松帶來的一大警示,是國家體育總局等十一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賽事活動安全監管服務的意見》的明確要求。旨在要求組織運營機構密切關注賽事進程,在辦賽條件發生變化時及時作出相應調整。通過為賽事安全戴上了緊箍的方式,強化賽事安全責任落實,是強化賽事安全、提高賽事保障的應有之意。這是賽事運營保障機制的完善和提升,是實事求是之舉。

梳理既往觸發熔斷機制而延期或取消舉辦的賽事案例,其實不難發現,其中有一些確是辦賽條件發生了變化,甚至不具備了辦賽條件,而不得不選擇暫時中斷辦賽、擇期再辦。這種情況下,及時啓動熔斷機制是對賽事參與者的負責、是對賽事安全狀況的負責,符合“賽事熔斷機制”的本意和初衷。但也不諱言,“跟風式”的熔斷現象也是有的——“XX都不辦了,咱也不辦了”。一些賽事運營機構的朋友就提到,尤其是事關防疫責任,“小城市看大城市、大城市看省會城市、省會城市看北上廣深”,已經成為個別地方個別人明哲保身的風向選擇。與“可辦可不辦”的心態類似,在一些人心裏,旨在警示安全的“熔斷機制”恰恰成了逃脱責任的“華容道”,“能不辦則不辦”。

“熔斷機制”斷不能成為遇事便“一斷了之”的託辭。尤其是對賽事舉辦地和運營機構而言,一經觸發熔斷都意味着不同程度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層層疊加的社會成本,甚至可以説直接造成大量社會資源的浪費。觸發“熔斷機制”的決策應該慎之又慎,觸發“熔斷機制”的頻次應該越低越好。“你熔斷我也熔斷”的跟風現象,不僅浪費社會資本而且壓抑復工復產,負面作用不容忽視。

如果“熔斷機制”就好比是電閘,但眾所周知用電有風險,也未有頻頻拉閘斷電者。關鍵還是要完善“熔斷機制”的決策程序,科學評估、分級量化、標準操作,用科學民主規避長官意志,最大限度“熔斷機制”的觸發頻次。畢竟,每一個賽事項目的確立也都是經過事先的風險評估並備有應急預案的。

在辦賽條件發生變化的時候,是科學調整還是一斷了之,其實也不乏案例可資借鑑。筆者注意到,10月 31日的北京、成都馬拉松和11月28日的上海馬拉松賽仍在對外發布籌備信息。其中,成都剛剛調整了對參賽選手有效核酸檢測報告的時間要求,從“10月25日以後”調整為“48小時內”。科學管理一定是精細的,動輒辦或不辦的大開大合,顯然難言精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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