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不戴頭盔被罰50元,記1分“嫌少”,民警滿足了他

由 仁連榮 發佈於 綜合

6月17日一早,交警大隊玉陽中隊民輔警在子龍路東門小學路段設點執勤,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男子不戴頭盔出行被處罰

9時許,一輛輕便二輪摩托車沿子龍路由一橋方向往東門小學方向行駛,行駛至執勤點時,見前方有民輔警查處交通違法,便將掛在車頭上的安全頭盔戴在頭上。

民警在調查核實後,對劉某駕駛摩托車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劉某辯稱自己在附近買藥,剛剛駕駛車輛上路後就戴上了頭盔,就這一瞬間的功夫就被交警看到了,表示對民警的處罰有異議。

不服申述反被查出更多違法行為

對交警的處罰不服,羣眾是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的。

劉某來到交警大隊玉陽中隊申訴,稱自己一路是佩戴了頭盔駕駛摩托車的,民警可以隨時查看公共場合視頻來還他“清白”。

但民警通過查沿路公共場合視頻後發現,劉某不僅存在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在駕駛車輛通過一橋南交通路口時,還闖紅燈。此時,劉某仍辯稱:“哎呀,我記得我當時戴了頭盔的,怎麼回事兒啊。”

最終,在鐵證面前,民警依法對劉某軍未佩戴安全頭盔、闖紅燈的違法行為,做出了罰款250元,記7分的處罰,劉某紅着臉接受了處罰。

未佩戴安全頭盔:罰款50元,記1分

闖紅燈:罰款200元,記6分

對於視頻中另一位闖紅燈的女士,民警正在進行工作,一經查實後將對其闖紅燈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當陽交警再次提醒大家

僥倖心理不能有

騎乘車輛必須佩戴安全頭盔

如果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當意外發生時

頭盔可以吸收大部分衝擊能量,

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至70%

對於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來説

它就是保命神器!

來源:平安當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