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姐,你好,我是小陳呀,現在有個接睫毛的活動,價格很便宜,3000元可以一年內不限次數使用,這麼優惠的價格我們只會給幾個老顧客哦,你不要錯過這個機會呀!”
“王小姐,你好,我是小陳呀,我們現在搞促銷,充值10000元就可以享受所有項目打四折,很合算的,你幫我完成這個月的業績,下個月我退5000元給你呀。”
這樣的促銷手段,我們並不陌生,商家出於營銷目的,往往會推出各種優惠套餐來吸引消費者、進一步提高客户粘合度,但消費者在選擇時還是應該保持理性,對於其中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產品,要仔細甄別,不要盲目被“超低價”矇蔽了雙眼。
被害人張小姐報警稱,接到某美容店店長陳某某的來電,向其推銷了店裏的水光針項目,號稱效果很好,且10支只需10000元,張小姐有些心動,便將款項分兩次支付到陳某某的個人賬户,但其還未消費就接到該美容店負責人的電話,詢問是否有店內員工私自收錢,其才發現被騙,遂案發。
經查,被告人陳某某在2019年10月至11月擔任某美容店店長期間,以辦卡有超低折扣為誘餌多次向客人推銷美容卡和充值卡項目,如客人表示價格太貴或暫不需要,其便承諾日後會退還部分充值錢款哄騙顧客購卡,導致多名被害人上當並將錢款轉賬至陳某某個人賬户,金額高達9萬餘元,大部分錢款已被用於個人日常開銷等化用殆盡。
據被告人陳某某供述,其明知自己沒有權限私自收取銷售款及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銷售店內美容卡或充值卡,卻還向客户推銷,目的是以低價吸引客户充值辦卡。而其謊稱店內pos機壞了或是藉口錢先由自己代收後再轉交公司,則是為了截留銷售款項不入到公司賬户中,後其也未將購卡信息錄入店內的顧客檔案,如果被害人問起,其就會在電腦上拍一個客户的辦卡或者充值記錄的錄入界面給客户,實際上卻沒有進行最後的確認。
被告人陳某某以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產為目的,虛構為被害人提供美容服務的事實,騙取17名被害人的購卡款,數額巨大,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將以涉嫌詐騙罪追求其刑事責任。
近日,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經黃浦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來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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