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時,切記借條上不要寫這3個字,不然告到法院也拿不回一分錢
每一個人都有困難的時候,在經濟上困難之時,有不少人會找自己最好的朋友借錢,當然自己也有需要向人借錢的時候。
在借錢之時,借條就是比較重要的一份依據,但是在寫借條之時,切記借條上不要寫這三個字,不然告到法院也拿不回一分錢,下面就帶大家來看一看吧。首先借錢寫的依據有欠條和借條之説,一般欠條的有效訴訟期為兩年,而借條的有效訴訟期則有20年。
如果寫的是欠條,時間超過了兩年的話,那麼想要回這筆錢就非常難了,第2個需要注意的地方則是“今借到”和“今借”,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有着天壤之別,“今借到”意味着已經借到了這份錢。
如果後面沒有這個“到”字,就意味着錢還沒有到手,還有一個方面需要注意,那就是“還”字,因為“還”是一個多音字,如果將其讀成“hai”的時候,表示還剩多少錢沒有還,念成“huan”的時候,則表示已經還了多少錢,因此在寫借據之時的就一定要注意它所表達的意思。
不要因為多音字的因素就給人造成了誤解,從而讓人鑽了空子。小編覺得,借錢應該借給值得信任的人,不然最後有可能吃啞巴虧,各位看官們對此又是怎麼認為的呢?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