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些西方政客和學者固執地認為,西方價值觀是“普世”價值觀,西方式民主模式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政治模式。但事實證明這種想法是錯誤的,甚至即使在一些所謂的“民主國家”,實際的權力運行方式也充斥着虛偽性,“民主”“人權”等概念流於表面。每個國家都必須找到一種適合自身的模式,而不能盲目照搬外來模式。
中國過去40年無與倫比的發展成就、巨大的科技進步以及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讓馬丁•李普塞特或塞繆爾•亨廷頓等擁護所謂“現代化”理論的學者們被頻頻“打臉”。
根據他們的這套理論,隨着經濟增長,一個分佈廣泛的中產階級將會應運而生,這應該是“專制國家”實現政權更迭、轉向自由民主模式的前提,而只有自由民主模式才能夠為持續創新,繼而推動國家新一輪繁榮發展奠定基礎。
同樣,在蘇聯解體後不久,另一位保守派政治學者弗朗西斯•福山甚至借用黑格爾“歷史的終結”一詞,宣稱西方政治模式將由此在全世界範圍內得以鞏固。
資料圖:弗朗西斯•福山及其著作《歷史的終結與最後的人》
傲慢
上述這些觀點透露出一種傲慢:它認為西方的政治經濟模式是一劑“萬靈藥”,是唯一能夠引導個人充分實現存在價值的模式。但最近,美國政府的一系列行動事實上證明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它在阿富汗戰爭上面花費了數十億美元,最終卻不得不選擇撤軍,因為把自身模式強加於別人是行不通的,這個模式在當地不得民心,許多阿富汗人甚至寧死也要把美國侵略者驅逐出去。
8月31日,拜登就美國結束在阿富汗20年軍事行動發表講話,他説:“當我們翻開過去20年指導我國外交政策的一頁時,我們必須從錯誤中吸取教訓……對我來説,有兩點是最重要的:首先,我們設定的任務必須具有明確、可實現的目標,而不能遙不可及;第二,我們必須始終明確聚焦於美國最根本的國家安全利益。這個針對阿富汗的決定不僅僅關乎阿富汗,它還意味着通過大規模軍事行動來重塑其他國家的時代結束了。”
對阿富汗是如此,對敍利亞、利比亞、伊拉克和也門也同樣如此。
圖片來源:中國日報
虛偽
從歷史的角度看,西方盛行的“猶太-基督教文化矩陣”建立在以下這兩個假設基礎之上:第一,幸福和“救贖”是個人行為的結果;第二,他們的價值觀是“普世”的。此外,17-18世紀在英格蘭興起的經驗主義理論認為,世間存在“自然法則”,如生命權、個人自由權和私有財產權天然地應得到保護。這種價值觀為19世紀英國的帝國主義擴張提供了理由。當時的大英帝國把對歐洲以外民族的剝削和掠奪美化為一種“傳道”和“開化”的使命。隨着美國在20世紀的崛起,“捍衞人權”也成為這種價值觀的一部分,併為美國在全球多個國家(主要是拉美國家)發動軍事幹預、支持政變提供了藉口。
需要強調的是,世界人民追求共同利益的道路並不只有一條。一個社會的運行方式,是建立在其歷史、宗教、文化等支柱之上的。對國外模式的簡單移植,並不能確保其有效地適應傳統社會結構。比如我們都知道有這麼一個國家,它按照西方民主理念建立了選舉制度,然而還是在這個國家,一個人的命運仍舊由他出生時的種姓所決定。如果一個人的權利義務完全取決於他的社會出身,那麼這真的能叫做“民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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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些國家,雖然這些公民權利在理論上能夠得到保障,但權力競爭又是如何進行的呢?是制定規則確保選舉公平,還是最終看誰的競選資金最多、誰把持大眾媒體、誰掌控着高科技公司操縱算法,誰就能獲勝?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目睹了一些不公正的選舉規則的誕生,比如美國的某些州在選區劃分上做手腳,企圖限制窮人和少數族裔投票的機會。這反映出美國政治精英的語言是多麼虛偽:他們一邊高喊“民有、民治、民享”的口號,一邊卻把窮人和少數族裔被視為“二等公民”。
西方選舉制度裏的“小把戲”
——“格里蠑螈”
1812年美國參議院選舉前,馬薩諸塞州州長埃爾布里奇•格里 (Elbridge Gerry) 為了確保本黨候選人勝選,將該州選區進行了重新劃分,讓敵對黨派的選票儘量稀釋在不同選區中。在當時的一幅政治漫畫中,新選區的形狀好像一隻蠑螈 (salamander) 盤踞在該州地圖上,所以這種政治操作後來被稱為“格里蠑螈”(gerrymander)。
反思
此外,有必要對“人權”概念本身進行反思。一方面,如果人權當中的表達權得到特別重視,那麼也必須同樣重視人權當中更物質的部分,比如獲得教育、醫療、住房、就業、安全、和平等的權利。
另一個方面涉及所謂的“競爭性選舉制度”,因為它強烈地扭曲了人們選舉政治代表的初衷。如果沒有一套能夠確保普通民眾有效參與基層政治組織(如社區委員會、村莊委員會、城市委員會等),充分探討國家主要問題的政治體系,人們可能會選出一個只會整日滔滔不絕地散佈謊言,操弄政治選舉的糟糕領導人。
每個國家都必須建立一種適合自身的模式,讓百姓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穩定。世上從來沒有什麼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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