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資深律師有着豐富的實踐經驗,也可以向更多的同業傳授這些經驗,似乎也只能限定在經驗、理念,或者方法論的範疇,而不是無條件地服從師傅。
3月17日,一段發生在雲南昆明的律師“下跪拜師”的視頻引發熱議。視頻顯示,一位中年男性向昆明亞龍律師事務所主任惠君琦下跪並行磕頭禮拜師,表示拜師後“任何時候都會聽從師傅的”。該視頻引發關注後,惠君琦對媒體表示,“這個事是文化傳統,屬於一種禮數,我認為是正能量”“(尊師)是一個現代人精神層面應該建立的正能量”。
↑一男子向惠君琦下跪並行磕頭禮拜師截圖
又是跪拜,又是送禮,這個事確實“吸睛”得很。看着中年男子跪拜時拖在地上的領帶,讓人不免恍惚,都什麼年代了,還搞下跪磕頭那一套?這樣的儀式,在筆者看來,與文化傳統,或者説傳統文化並無關聯。
講禮數、講傳承、講師道,當然沒有問題。一位是在業界頗有建樹的成功律師,一位是從業多年的律師,大家多一些切磋琢磨,多一些經驗分享,多一些提攜指點,本身並沒什麼不好。就師道而言,相隨相從、問難答疑、針砭棒喝……也確乎是中國的傳統。但這並不意味着一定要跪地磕頭,更不能説什麼“任何時候都會聽從師傅的”。千年以前的韓愈都説過,“吾師道也”“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一位現代社會的律師,豈能事事時時都聽師傅的?
作為法治社會一項重要職業,律師最該聽從的絕不是師傅,而是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明確規定,“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據報道披露,拜師的律師從業多年,畢業於政法類知名大學,理應明白這個道理。
其實,即便資深律師有着豐富的實踐經驗,也可以向更多的同業傳授這些經驗,似乎也只能限定在經驗、理念,或者方法論的範疇,而不是無條件地服從師傅。在這裏,法律理應是律師所師的“道”。
因而,如果有律師公開稱“任何時候都會聽從師傅的”,也就不僅僅是一件私人事務而進入公共領域了。公眾未免擔心,如果“師徒關係”高於其他一切,又該如何保證社會公平和正義?
類似的擔憂並不讓人意外。近年來,公眾已經看到了不少律師執業受到外部干擾的事例,此前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案,就有18名律師向其行賄。可以説,遊走於當事人中間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其行為越來越為公眾矚目。作為律師本人,越是應該多一些謙抑,多一些多法律敬畏,多一些對公共利益的關注。一名以法律為志業的律師,從“精神層面應該建立的正能量”是法律、事實以及對生命的尊嚴。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龍之朱
編輯 汪垠濤
紅星評論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下載紅星新聞,報料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