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姚箬君
8月24日,封面新聞記者獲悉,近日,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讓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現身,主動履行法律義務,成功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21年4月,新都法院受理王某申請執行李某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根據已生效的民事判決書,李某應當向王某支付工程勞務費共計73600元。
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依法向李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均因無人查收被退回。後來,法院採取多種方式聯繫李某,均無功而返。鑑於他逃避履行法律義務,承辦法官依法將其納入失信名單。
通過網絡查控,承辦法官查詢到李某名下登記有一套房屋,遂向新都區不動產登記中心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將其上述房屋查封3年。
近日,李某在進行房屋買賣時,發現房屋因被查封無法過户,於是主動聯繫承辦法官,表示願意履行法律義務,請求法院解除對房屋的查封。
8月2日,承辦法官組織雙方到法院協商相關事宜。一到法院,被執行人主動向申請執行人支付了現金5萬元,並承諾剩餘款項幾日內支付完畢,同時簽署了相關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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