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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法院“年底不立案”?最高法:一經發現,嚴肅追究

由 濮陽南煙 發佈於 綜合

最高人民法院3日向全國法院發出通知強調,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要求,堅決杜絕年底不立案,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眾監督。

通知強調,改革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製為立案登記制,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15年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及時更新觀念、努力克服困難,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一律敞開大門,從制度上、源頭上切實解決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立案難”問題,立案登記制改革取得明顯成效,人民羣眾滿意度顯著增強。

通知指出,最近,個別地方法院以影響年終結案為由控制立案。對此,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直面問題,堅決杜絕年底不立案、拖延立案、增設門檻、搞變通限制立案等現象,決不允許“立案難”問題反彈回潮。一經發現上述問題,將嚴肅追究責任。


來源 新華網|作者 羅沙

編輯:奚小荻

流程編輯 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