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風險

3月16日,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民政廳、省公安廳聯合發佈公告,提示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風險。

公告稱,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通常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或長期出租養老公寓”“銷售老年產品”“以房養老”等5種名義吸收資金。投資上述非法機構或參與上述非法活動,不僅無法獲得高額返利,還將面臨損失本金的風險。公告提醒,養老機構未經有關登記管理機關進行法人登記前,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收住老年人;養老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以承諾高額回報為誘餌,採取公開宣傳或發展下線方式,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集資金額、人數、損失達到一定數額的,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老人選擇養老機構應查看相關證件並按規定簽訂養老服務協議(合同),謹慎預付高額養老服務費用,不向個人賬户繳納資金,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若發現養老服務領域涉嫌非法集資行為,請及時撥打961555舉報熱線或者向當地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舉報。(記者卞曄)

來源: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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