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實現安全生產職責全覆蓋
本報訊 (記者薄鴻)市應急管理局12月17日消息,省政府安委會印發了《山西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實現了安全生產職責的全覆蓋。
《實施細則》明確了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的職責邊界、事故災害“防”與“救”的職責邊界、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與各專項指揮部事故災害搶險救援的職責邊界;規定了省政府安委會及其辦公室和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明確了行業安全管理和行業安全監管的責任劃分,制定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工作機制,實現了安全生產職責的全覆蓋。《實施細則》指出,安全監管工作應當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堅持責權利相統一和“分級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
《實施細則》規定,應急管理部門依法對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政策規劃制定修訂、執法監督、事故調查處理、應急救援組織管理、統計分析、宣傳教育培訓等綜合性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責,強化監管執法,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履行行業管理職責的同時,必須履行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防範安全事故發生。
(責編:c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