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手機廠商在手機中預裝的應用刪不掉,不好意思那你要被處罰了。
從明天開始,工信部將正式執行《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辦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其中最主要的內容是,要求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提供者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可卸載。
工信部在這份規定中強調,提供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未經明示且用户同意,不得實施收集使用用户個人信息、開啓應用軟件、捆綁推廣其他應用軟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權益或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
簡單概括下,就是智能終端廠商預裝的應用都要必須刪除,且不能收集個人信息。
所謂基本功能軟件,是指保障移動智能終端硬件和操作系統正常運行的應用軟件,主要包括四類:一是操作系統基本組件,如系統內核應用、虛擬機應用、網絡瀏覽引擎等;二是保證智能終端硬件正常運行的應用,如藍牙、GPS、指紋傳感器應用等;三是基本通信應用,如短信、撥號、聯繫人等;四是應用軟件下載通道,如應用商店等。
即便是基本功能軟件,預裝的可實現同一功能的,最多隻能有一個不能卸載。
另外,企業應確保已被卸載的預裝軟件在系統升級時不被強行恢復,終端獲得進網許可證前後預裝軟件必須保持一致,新增組裝軟件或有重大功能變化必須及時向工信部報告。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s藍冰”:
最流氓的不過樂視視頻APP,什麼權限都要,打電話,發短信,讀取聯繫人,。。。一個視頻軟件你讀我聯繫人幹毛線啊?
網友“true1”:
我們的手機卡從買了到現在一共花了多少錢要有權知道!我們要有知情權!手機卡總消費要透明!頂我上去
網友“牛牛29362016”:
太好了,華為最多預裝軟件,而且刪不了。
網友“sfzxfzl11”:
建議所以安卓手機系統公司一週內更新系統,做到能刪除預裝軟件,否則按違法處理
網友“用户145253023”:
小米才是最多,小米視頻,音樂根本不好用!還有小米錢包,很多。
網友“夨挊”:
電腦軟件也要禁,以前下載什麼軟件就是什麼軟件,現在下載一個軟件安裝時候你要瞪大眼睛看好了,不然默認帶來一窩一下把你電腦桌面裝滿,而且篡改你的瀏覽器主頁,改都改不了,殺毒軟件鎖定都能給你改了
網友“輕舟已過__”:
果然,正義只會遲到,不會不來
網友“尚林晚”:
工信部有個好部長!!
網友“悠然湖畔”:
這個必須贊!工信部,我送你一個真誠的大拇指!
網友“xlpoi”:
去你的手機卡運營商,打流水就能查
現在的智能手機越來越普及,關於題主説到的買了手機回來裏面有些廠家原裝應用其實早在山寨機盛行的時候就已經有這個情況了,但為什麼一直被用户吐槽的東西卻一直沒有被取消呢?原因可想而知,那就是利益。想想現在,尤其是以互聯網廠商的機型為代表,這類機器本身在硬件上就很難盈利,廠商要生存就必須從其它的方面實現變現盈利。而手機預裝一些推廣APP只是其中的一個很小的盈利方式。不過好在一些廠商是比較有良心的,預裝的APP基本上可以通過和普通軟件一樣的方式輕鬆卸載,而有些廠商就不一樣了,把軟件裝到了系統內層,要想卸載就只能通過一些特殊的方法去實現了。
以安卓系統為例,幾乎所有的安卓手機都可以在手機的設置—應用—找到要卸載的軟件進行卸載(不同的手機機型可能位置不太一樣,但規律是類似的)而被安裝到系統分區中的軟件在這裏是無法卸載的,這時候我們可以通過獲取手機的root權限來卸載內置的無法卸載的軟件。Root是Android系統中的超級用户,具有系統中的所有的操作權限,所以Root之後的手機系統也會很容易造成系統故障或者信息泄露的風險,若操作不當還有可能會使手機無法開機的狀態,俗稱變磚。所以如果自己對Android系統不是很瞭解並不建議去獲取root權限刪除手機內置軟件。
所以系統軟件我們就無法卸載了嗎?可以説目前的市場上銷售的手機來説,幾乎都是無法直接卸載掉系統內置軟件的,不過可以通過一些第三方的輔助軟件,免root的可以隱藏掉你不需要的軟件,這樣就看不到煩人的內置軟件了。另外建議購買手機的時候一定要正規渠道購買,購買品牌廠商的機型,大品牌的手機一般只會內置自己定製的軟件,及時有第三方的軟件安裝也可以直接卸載掉。
如果你的是iPhone,其實在蘋果升級到iOS10系統之後,就增加了一個可以刪除部分蘋果自帶應用的功能,對於一些幾乎用不到的iOS10自帶應用,用户可以通過長按應用圖標,然後點擊左上角叉叉的方式進行刪除,如同卸載普通軟件一樣簡單。若你誤刪了自帶應用,只需要在蘋果的應用商店再次下載安裝即可。查看iOS系統版本的方法是在手機的設置—通用—關於本機—版本後查看數字即可。這個功能目前僅在iOS10之後的版本才有。
最後還有一個好消息順便跟大家分享一下,就是工信部在去年年底發佈了《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要求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APP)可卸載,並禁止私自收集用户信息。該《規定》將自今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量子通信67987954”:
我買的山寨機,預裝了117個軟件,用了5個ROOT軟件,都堅不可摧。
網友“小三林林”:
真無聊,做好事還受到時間限制,坑爹的事都是立即執行。
網友“1點8焦耳”:
360奇酷最流氓,沒有一個內置軟件“所謂的系統軟件”可以卸載,所謂的卸載了都只是隱藏了
網友“有美女睡我嗎”:
特別是小米手機。打廣告點子真多呀!都是賣app的廣告。要抵制小米手機。
網友“huisao”:
應該能刪除除電話和短信等手機必須的以外的所有附加功能,如視頻,安全什麼的,自己想要什麼裝什麼,其它全乾掉
網友“658562546”:
必須強制要求,否則禁止生產與銷售
網友“Lvoser”:
那7月1日之前發佈的手機呢?特別是一些已經不更新系統被廠商拋棄的老機
網友“汕頭男”:
手機自帶的無用的一些軟件,佔用空間不説,更討厭的是自啓手機熱,簡直就是"牛皮癬"
網友“嚮往HT”:
這個到還好,關鍵是卸載恢復出廠設置後又出來了,這就是2g運行內存為何只有1g了
網友“善明25704319”:
流氓防不勝防,坑爹層出不窮!憤怒!!!
(2017-05-05)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工信部近日發佈了《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將於2017年7月1日起實施。《規定》要求,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可卸載。(12月25日新華網)
這一《規定》有利於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規定》第六條要求,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均應明示所提供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相關信息,那麼消費者對手機預裝軟件信息就會一目瞭然。而第七條規定,則把預裝軟件用與不用的選擇權還給了消費者。
知情權與選擇權是消費者最重要的兩項權利。然而,智能手機出現這些年來,超九成手機預裝了大量軟件,除基礎應用軟件外,還預裝了不少無法卸載的“流氓軟件”。有抽檢顯示,一部手機最少有27個預裝軟件,最多達到71個軟件。一項消費者調查則顯示,88.91%的預裝軟件不可卸載。
手機預裝軟件不可卸載,不僅佔用手機內存影響運行速度,還會偷走手機流量損害消費者權益。手機預裝軟件之所以不可卸載,既是因為其背後有一條黑色利益鏈,軟件商會為手機廠商支付一定費用,也是因為我國缺少相關法規來規範手機預裝軟件,對不可卸載軟件缺少禁止性法律規定。
上述《規定》是我國第一部明確手機預裝軟件必須可卸載的法規。在此之前,工信部曾兩次下發通知,如要求“手機生產企業不得安裝未向用户明示並經用户同意,擅自調用終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費、費用損失、信息泄露的軟件”,但從實踐來看,沒有對手機“流氓軟件”形成有效約束。
那麼,此次《規定》明確“手機預裝軟件須可卸載”,能不能切實保障消費者選擇權呢?顯然,這個問題還需要觀察。有利的一面是,《規定》中既明確了相關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生產企業的管理責任,也明確了通信主管部門對本規定相關要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責任等。
但要看到,《規定》缺少具體處罰條款。如果相關企業沒有落實管理責任,或者通信主管部門沒有盡到監督檢查責任,不排除有的手機還會存在不可卸載的軟件,消費者還要承受這種“流氓軟件”帶來的傷害,因為給手機預裝軟件尤其是預裝不可卸載的軟件,會給相關企業帶來利益。
儘管《規定》第十一條指出:違反本規定的,通信主管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依法進行處罰,並將生產企業、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記入信譽檔案,向社會公佈……但行政如何處罰,卻沒有詳細的規定標準。能否明確處罰標準,值得考慮。
還需要指出的是,《規定》明確的“手機預裝軟件須可卸載”指的是基本功能軟件之外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哪些屬於基本功能軟件,哪些屬於可卸載軟件,這需要詳細説明。如果不明確,也會出現爭議性案例,有的生產廠商就有可能把某些“流氓軟件”歸於基本功能軟件為自己辯解。
另外,還需要警惕虛假可卸載。之前,抽檢顯示,16件可卸載軟件的手機中,有4款卸載軟件後顯示可使用容量沒有變化,專家表示,這説明其實軟件依然存在,根本沒有被物理卸載。也就是説,這是一種假的可卸載軟件。不排除以後這種情況也會存在,表面上被卸載的軟件仍會佔用空間、“偷”流量。
還有,消費者在網上下載某個手段軟件,但下載後該軟件“捆綁”了軟件商的其它軟件,這也是一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流氓行為”,亟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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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5)
智合評論員 | 孫夢玥
來源| 智合東方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智合立場
這些年來手機行業蓬勃發展,中國電子通訊產業早已經不再是蘋果公司一家獨大的格局了,除了三星分走了很大一杯羹,小米、OPPO、酷派等國產手機由於價廉物美也越來越受到人們追捧。
筆者曾經使用過三星的手機,最大的感受就是手機內存外存都不夠用,不管怎麼刪軟件,過一段時間存儲空間就又滿了,用久了手機就像個倒不乾淨的“垃圾桶”,到處都是垃圾文件、圖片和軟件……
究其根本,才發現是因為手機裏被預裝了很多沒用的軟件,佔了很大一部分存儲空間,而且無法刪除。
很多消費者都深受一樣的困擾,根據上海市消保委接到的有關消費投訴,手機類投訴已經連續3年佔到商品類投訴的第一位。
這充分顯示,手機隨意安裝不可卸載的預裝軟件,已經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為何它已經形成一種風氣,又應該由誰來監管呢?
■預裝軟件,以誰之名?
今年年初,消保委就針對手機預裝軟件的問題展開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受試手機除系統軟件外,均不同程度地預裝了各類軟件,最多的達到71個,少的也有近30個。抽樣結果則表明,根據抽樣檢驗的結果,OPPO的X9007和三星SM-N9008S手機不可卸載軟件數量位列前兩位。OPPO手機總共預裝了71個軟件,其中不可卸載軟件數量達47個、三星手機為44個,且所有預裝軟件均不可卸載。
這樣的調查結果令人震驚,一個普通的手機按本身的存儲量夠安裝多少個軟件?剛拿到手的裸機就已經被預裝軟件佔去一半的內存,也就是説——消費者花相應的錢去購買一部32G內存的手機,而最後實際能夠使用的內存還不到一半,這難道不屬於欺騙消費者的行徑嗎?更有甚者,根據專業的檢驗,這些預裝軟件甚至會在後台使用流量。
這麼多“用不到,刪不掉,還耗流量”的軟件,究竟是誰在安裝?
今年4月10日,在深圳消委會組織的幾大手機運營商座談會上,消委會歸結了此類現象的兩大症結:
第一、目前通訊運營商要求預置的應用軟件及第三方應用軟件可以自由卸載,但手機生產商預置的自研軟件中部分不允許自由卸載。
第二、很多惡意軟件或其他不可卸載的應用軟件是在手機出廠後的流通環節由第三方非法安裝進去的,但由於目前各手機生產商都未公示預置應用軟件的相關信息,消費者無法分辨手機中的哪些應用軟件是生產商預置的,哪些應用軟件是出廠後由第三方非法安裝的,導致消費者與生產商之間因預置應用軟件問題產生爭議。
無疑,在手機裏預裝軟件,甚至是不可卸載的軟件,運營商和出廠後第三方經銷商都是有利可圖的。而這種貪慾,一環扣一環的讓經手者不斷往手機裏安裝各種軟件,最後手機到了消費者手中時,已經被塞的滿滿當當了。
■維權,從何談起?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章的內容,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1)知情權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簡稱知情權。
按法律規定,如果手機內被安裝了大量不可卸載的軟件,且佔用了內存,消費者在購買前有權利知悉手機的這一情況,如果不提供相關信息,造成信息不對稱,無疑是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2)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利,簡稱自主選擇權。
而自主選擇權中包括:消費者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自主決定商品品種和服務方式,也有權自主決定是否購買或接受服務。手機軟件的下載和購買目前也是運營商的一大盈利模式,那麼手機軟件完全可以被視為一種虛擬的商品或是服務,運營商通過技術手段安裝的不可卸載的預裝軟件使消費者無法按照個人偏好選擇或是刪除應用軟件,無疑是違逆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因此,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7條的規定:“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懲治廠商濫用技術手段和行業優勢地位來非法牟利的一大手段,就是公益訴訟。
■公益訴訟哪家強?
就在昨天,上海消保委在官網上發文稱根據該部門根據長久以來的調研考察,認為該現象有必要通過公益訴訟予以禁止。因此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5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7條、《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51條之規定,將廣東歐珀(OPPO)移動通信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分別起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這是全國首例被受理的消費維權公益訴訟。
上海市消保委的訴求是:“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所銷售智能手機外包裝或説明書中明示手機內預裝軟件的名稱、類型、功能、所佔內存,同時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為其所銷售智能手機內預裝應用軟件提供可直接卸載的途徑。”——這份訴求同時涵蓋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作為全國首例,上海市消保委的這場公益訴訟不僅是先鋒,而且還要頂住壟斷行業的商業巨頭的壓力,着實是一次勇敢的試水,旨在於為全國各地作出示範效應,徹底破除手機行業中存在的軟件不正當競爭,促進行業的公平和健康發展。
■判決不可“一刀切”,
■蘋果手機為何能夠獨善其身?
事實上,預裝軟件只是一個統稱,我們不能夠把預裝軟件全部盲目地歸於違法範疇內。要知道,似乎在這場公益訴訟中,沒有被矛頭所指的蘋果公司,其出廠電子產品內也有不可刪除的預裝軟件的。如蘋果自帶的播放器、人體健康監測軟件、計算器,等等。但是此類軟件都屬於廠商自行研發,而不是收取軟件商的費用開發安裝的。同樣的,三星、OPPO手機內雖然垃圾軟件很多,但是也不排除一些維持手機正常運營的軟件。如果判決“一刀切”,禁止系統軟件外的一切預裝軟件,那麼無疑會對手機行業造成一波致命的衝擊,很多手機甚至會因為卸載這些軟件而無法正常使用。
那麼,判斷預裝軟件是否合法的分水嶺到底在哪裏?在法院作出明確判決前,似乎只有通過市場的無形之手來調配。當消費者傾向於購買沒有預裝軟件的手機,企業預裝這些軟件的盈利已無法自負盈虧,那麼自然就會放棄這條非法牟利之路。
刪,或不刪,不是能馬上解決清楚的問題,但是公佈真實的軟件安裝信息供消費者參考、禁止生產廠家外的第三方再通過刷機給手機安裝軟件,都是切實可行的辦法。
而這首例公益訴訟,也不應該僅僅成為一個風向標,訴訟的成果應該被落到實處,才能真正體現公益訴訟的效用,否則就只是一紙空文,一場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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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Car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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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小熊快跑zh”:
買回來就root了 然後把預裝軟件刪了
網友“手機用户4634633264”:
廠家有誰往手機裏預裝多餘的軟件,全家就會人人大病,妻離子散,真的。
網友“雨露夏季的雨季”:
趕緊出台吧,我們已忍無可忍了
網友“Esc7752893”:
以前1g不夠用,現在7g也總是內存不滿,唯一的作用就是拍幾張照片,照片總是放不了幾張。
網友“全國帥逼代表10782685”:
三星SM-920f 就是個坑
網友“他鄉留為客”:
三星退出中國市場
網友“宇宙流星38575976”:
三星、蘋果也屬此類,是到了應該立法的猖獗地步。
網友“qq不錯”:
安卓手機不root簡直是無法使用
網友“雪雪飛”:
卑鄙無恥下流的廠家!
網友“一切隨緣2693066”:
所以三星也好,oppo也罷,你忽悠了消費者,你也就失去了市場。
(2015-07-08)
一部新購買到的智能手機,裏面或多或少都是會有內置一些軟件的,一般都是一些輸入法、瀏覽器之類的軟件,當然也有的手機會內置更多的第三方推廣軟件,畢竟軟件激活後廠商也是可以有着一筆不菲的收入,但是最近卻有人對這件事忍不了了。
近日,上海一中院依法受理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分別訴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OPPO)侵權責任糾紛案兩起公益訴訟案件。
上海市消保委訴稱,近兩年,針對消費者反映的智能手機説明書未完全告知消費者真實情況,存在內存縮水、軟件功能不清等問題,該委委託專業機構對市場上在售智能手機的多項性能開展了比較試驗。由專業機構在比較試驗中發現,抽樣的天津三星公司所售的SM-N9008S智能手機預裝各類應用軟件44個、廣東歐珀公司所售的X9007智能手機預裝各類應用軟件71個,
不得不説,這些手機廠商內置的軟件也太多了一些,當然,部分的預裝軟件是可以被卸載掉的,但是還是有部分軟件是很難被卸載的,這些軟件的存在會導致用户的手機變得更加的卡頓,而且軟件多了,後台偷跑流量,也都是影響到用户利益的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所在。
不過隨着最近幾年智能手機行業的不斷髮展,大家之間的競爭也是越來越激烈,手機本身的利潤已經是越來越低,所以廠商們打起預裝軟件的主意還是挺正常的一件事情,怪只怪他們預裝的太多了一些,起到了適得其反的效果。
當然,部分軟件的預裝其實也並不是廠商們故意預裝的,有很多運營商合作、軟件公司合作等,廠商們也是沒有辦法,只能去預裝上這些軟件,。卸載不掉首先是一個商業問題,植入簡單又能賺錢。因此,很多預裝軟件在出廠時已經被設定為無法卸載。
對於這些軟件,我們一般都是通過刷機和root手機來解決,root雖然比較的簡單,但是root之後很多手機都是直接不保修了的,同時對於像三星這樣的手機,刷機其實也是一件比較麻煩的事情,普通用户操作失誤很容易導致手機出問題。
最後在這裏也是希望手機廠商們可以少內置一點軟件,畢竟手機的盈利模式有很多,可以通過提供內容和服務來賺錢,沒必要通過預裝軟件來獲取利潤,影響用户的使用體驗,對於手機的後續發展是很不利的。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富春江邊的打漁人5532542”:
三星最不要臉,一次卸載自帶軟件,老是什麼停止工作,氣得把手機砸了,永不用三星手機。。。。
網友“fly_highly”:
三星啥時候那麼有良心,只預裝44款軟件?
網友“楓木哈”:
我用的是oppo r7大部分自帶軟件都可以卸載的。。。別再黑oppo了!
網友“Miss24712805”:
比起聯想的120個那些都算有良心的啦
網友“_不等不愛”:
感覺説oppo的這個就是存心來找茬的 // @還我逍遙: OPPO好像還好,大多可以卸載,還有就是相機的每個功能都是一個軟件,沒有集成。
網友“粉條2233523”:
支持訴訟,讓那些無良廠家倒閉。
網友“株式”:
三星刷過一次機就變磚頭了
網友“榮耀用户名”:
oppo 步步高的手機系統是最垃圾的了
網友“TRANSFORMERS9235133”:
oppo最多,你想要的沒有,不想要的刪不了!
網友“陳潔43404429”:
我買第一部魅族的時候就因為裏面什麼預裝軟件都沒有
(201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