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2021〕21號

為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呼倫貝爾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第29號公告要求,在根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202119、20號通告基礎上,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刻,卡口管控措施從嚴實施,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供熱、供電、供水、石油、燃氣、通訊、快遞、鐵路等民生保障工作人員及糧油、蔬菜瓜果等物資運送人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由行業主管部門或鄉鎮辦事處出具證明,報指揮部批准後,攜帶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卡口方予以放行。對隱瞞、假冒身份擅自出入的,將依據法律法規嚴厲懲處。廣大市民除非極特殊情況不要出去。公職人員要率先垂範,充分發揮示範帶頭作用,叮囑家人、親屬非必要不流動。

二、各鄉鎮、辦事處迅速對轄區內重點地區抵返人員開展新一輪排查,全體居民要堅持非必要不出户,積極配合社區、派出所做好人員排查登記工作;各包聯幹部、包聯單位要下沉到包聯地區,服從屬地安排,協助做好排查登記工作。

三、廣大居民嚴格遵守根河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要求,14天內有重點地區旅居史、與確診病例有同時空、同軌跡交集的務必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備,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工作,凡是不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的,一律從速從嚴從重依法依規處理。14天內有外出經歷的人員要主動進行核酸檢測,並向所在社區反饋核酸檢測結果。

四、為充分發動廣大羣眾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積極性,即日起,在全範圍內實行疫情線索有獎實名舉報,對發現瞞報、謊報、未報14天內滿洲里市、扎賚諾爾區、新巴爾虎右旗、通遼市科爾沁區、黑龍江省訥河市、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有確診病例地區旅居史及確診病例的密接、次密接人員,查實給予舉報人500元獎勵,同一線索被多人舉報的只獎勵首位舉報人。指揮部將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對舉報人的身份、舉報內容和獎勵等方面信息嚴格保密。對惡意舉報、誣陷他人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舉報電話:110或96110

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凡違反本通告要求造成疫情輸入傳播擴散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根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1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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