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人府,顧名思義就是管理宗室事物的,這個宗室當然是皇帝的宗室。通俗點説主要的日常職責是管家譜的,還有就是記錄這個人的得失和獎懲,這些都是一個宗人入族譜的很重要的事情。比如某某族人這一生有什麼重大過錯,有什麼重要獎勵等等。
大家會説,那這種部門有啥用啊?為啥皇帝動不動就説交由宗人府辦理呢?
這是因為宗人府除了記錄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爵、生死時間、婚嫁、諡號、安葬的事,他們還有這樣的能力:職掌收發文件、管理宗室內部諸事、登記黃冊、紅冊、圈禁罪犯及教育宗室子弟。
這個就比較厲害了,有人會問,為啥不直接就直接交由刑部、發配大理寺啥的呢?因為:不好意思,皇室宗親,和天子是有血緣關係的,隨隨便便交給奴才那朕豈不是太沒面子了!(官員統稱為奴才,官員也彆氣惱,那時候除了那個寡人,哦,對還有他媽,大家都是奴才,皇后妃子也得自稱一聲臣妾)
為了顯示皇帝的牛叉,所以設立了這麼一個地方。其實宗人府最早起源於元末明初,元末明初,1370年,置大宗正院。不知道是不是老朱搞的這麼一個東西,十有八九是。不過到了清朝才改名叫宗人府,清代宗人府位居內閣、六部之上,以抬高皇族成員的身份。
梳理一下吧
宗人府最早不叫宗人府,叫大宗正院。元末明初,出現了大宗正院。明朝的宗人府最高長官叫宗人令,由親王擔任,都是皇家血脈。
清朝的時候,沿襲了明制,順治年間出現了宗人府。最高長官的名字不叫宗人令了,改稱為宗令,依然由親王擔任宗令,有時也是郡王。
大家知道,封建王朝有刑部,這個大家很清楚。明清時期的刑部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與都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複核,共為“三法司制”。
上面提到了,明清時代的刑部,為何單説明清呢?因為明清的刑部管不了皇室宗親,沒那個權力。誰有這個權力呢?宗人府。它主要的服務對象就是皇族。
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