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劇報告:警方通報雄安新區“7・18污染環境案”:10人被刑拘

  中新社雄安8月11日電 (記者 陳林)河北省公安廳、保定市公安局駐雄安新區聯合工作組11日向外界通報“7・18污染環境案”。截至目前,1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觀劇報告:警方通報雄安新區“7・18污染環境案”:10人被刑拘

  資料圖:位於雄安新區的“華北明珠”白洋淀。中新社記者 翟羽佳 攝

  7月6日以來,按照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和河北省公安廳統一部署,警方在雄安新區三縣開展了打擊污染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期間,雄縣公安局報告,該縣污水處理廠曾發生微生物中毒問題,疑似重金屬超標。

  警方經縝密工作,7月18日將正在雄縣污水處理廠非法排放超標廢水的犯罪嫌疑人趙某丙當場抓獲,並提取水樣。經權威部門檢測證實,水樣重金屬鉻超標7倍、鋅超標81倍、鎳超標157倍、銅超標280倍,屬嚴重污染環境的犯罪行為。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及外圍偵查,警方隨後將雄縣中秋金屬配件廠法人代表周某某,廠長趙某乙,河北某環保公司雄縣分公司經理、雄縣污水處理廠廠長張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緝捕歸案。

  經審訊,警方又鎖定了雄縣自來水公司副經理閆某某、河北某環保公司副總經理李某某兩名犯罪嫌疑人,並緝捕歸案。8月2日,中秋金屬配件廠主要投資人趙某甲迫於壓力投案。至此,10名涉案人員全部落網。

  現查明:雄縣中秋金屬配件廠生產中產生大量工業廢水,按環評要求該廠要先行進行處理,待達標後再送到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才能排放。2016年10月,該廠與河北某環保公司雄縣分公司、雄縣污水處理廠簽訂三方合同,就廢水處理及排放達成協議。2017年2月以來,中秋金屬配件廠廠長趙某乙在明知廢水重金屬超標情況下,指使檢測員偽造檢測合格單,由該廠司機趙某丙多次運送至污水處理廠非法排放,至案發累計非法排放約1670噸。超標廢水直接進入馬莊乾渠,流入大清河。

  為達到非法排放目的,該廠實際控制人趙某甲曾組織協調,法人代表周某某、廠長趙某乙單獨或共同多次找到河北某環保公司副經理李某某,雄縣分公司經理、污水處理廠廠長張某某和負責監管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雄縣自來水廠副經理閆某某,三人收取好處後,直接參與或幕後幫助協調實施非法排放。張某某還與趙某乙商定,排放方式從進入口進、出水口出,改為從出水口直接排放。根據法律規定,已涉嫌污染環境罪。

  目前,警方通過和環保部門密切配合,涉污企業已被查封,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自雄安新區開展打擊污染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來,已抓獲違法犯罪人員102人,其中刑事拘留15人,行政拘留87人,破獲及查處污染環境案件79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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