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佈的《關於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從五個方面部署18條舉措,提出經過三至五年努力,促進新型消費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費示範城市和領先企業,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重顯著提高,“互聯網+服務”等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得到普及並趨於成熟。
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讓今年的中國經濟經受了嚴峻考驗。在全民“戰”疫的過程中,基於互聯網信息技術的新型消費市場潛力得到釋放,新型消費業態不斷豐富,很大程度上彌補了外需不足,成為內需極具活力的增長點。新型消費在常態化疫情防控、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動消費擴容提質方面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隨着5G商用的不斷推進,新型消費領域必然會進一步拓展,市場潛力巨大。
與此同時,一些短板也制約着新型消費的發展。《意見》精準施策,有針對性地提出了若干舉措,值得關注。
一是着力補足新型消費的信息基礎設施短板。新型消費的最大魅力就是方便,隨時隨地可以購買商品和服務。一部手機搞定吃、穿、住、用、行,消費者不僅省時省力,交易成本也會大大降低。讓消費者越來越方便的企業,必然能夠贏得消費者的青睞。然而,受信息基礎設施的制約,“方便”也會遇到天花板。《意見》提出的加強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商貿流通基礎設施網絡、大力推動智能化技術集成創新應用等舉措,着力提升新型消費基礎設施,將為新型消費的“方便”提供更多方便。
二是着力補足新型消費的信息安全短板。在新型消費中,消費者非常關注信息安全。不少新型消費方式,消費者之所以不敢嘗試、不敢消費,就是擔心個人信息泄露,帶來財產、名譽等方面的損失。對消費者的信息安全加以保護,是發展新型消費必須提供的“公共品”。針對信息安全問題,《意見》提出,“在健全安全保障體系的基礎上,依法加強信息數據資源服務和監管”,“出台互聯網上網服務管理政策,規範行業發展”等舉措,努力讓消費者沒有信息安全的後顧之憂。
三是着力補足新型消費中商品和服務的質量短板。新型消費利用網絡進行商品和服務的購買、消費,相對於賣方而言,消費者處於信息劣勢。商品質量究竟如何,只有在收貨之後才能知道;服務質量究竟如何,只能在消費之後才能明白。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也制約了新型消費量的增長。《意見》提出,“完善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實現線上線下協調互補、市場監管與行業監管聯接互動,加大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泄露隱私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健全市場監測、用户權益保護、重要產品追溯等機制,提升行業發展質量和水平”等舉措,有助於讓用户放心大膽消費。
筆者認為,國家順勢而為出台《意見》,着力補足制約新型消費的三個短板,必將有效促進新型消費加快發展,而這也有利於積極構建“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喬瑞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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