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世汽車訊 法律規定,汽車必須配備危險信號燈按鈕,按下按鈕,警示燈就會閃爍。但是,法律卻沒有讓事情變得簡單,反而為給未來的汽車配備新型閃爍黃燈既提供了機遇,也帶來了挑戰。
(圖片來源:ESS)
據外媒報道,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規定,危險信號燈可以讓公共道路上的機動車更顯眼,增強其在太陽光和黑暗或其他條件下的能見度。但,Emergency Safety Solutions(ESS)公司聯合創始人兼首席運營官Stephen Powers表示,問題在於,此類危險信號燈的工作方式在半個多世紀以來都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現在的危險信號燈系統於1951年發明,到現在都沒有再創新過。以前的燈泡是白熾燈,也沒有機械繼電器開關,現在還是一樣。
不過,現在的LED燈比上世紀50年代的前大燈更靈活,因此ESS研發了一種新方法,讓車輛停在路邊不動時,其危險信號燈可以閃爍,即閃爍的速度更快。曾經就有因爆胎導致汽車撞上高速公路中間路段,雖然沒有受傷,但是駕駛員還是被迎面而來的另一輛車撞到的事故,因為後者並沒有看到路邊停下的車。因此,ESS希望其技術可以避免類似的事故。
ESS的更新版危險信號燈系統可以兩種方式激活。首先,與現在的系統一樣,駕駛員可以按下儀表盤上的按鈕以打開燈,但是會需要按兩下讓燈光以更快的速度閃爍。其次,當確定汽車發生事故(如安全氣囊已經打開)後,該系統會自動啓動。
除了具備自動啓動功能外,該系統與現有系統的關鍵區別在於危險信號燈閃爍的速度,會讓駕駛員幾乎無法忽略。Powers表示:“當以超過4赫茲或每秒4次的速度閃爍紅光或琥珀色光時,人類的周邊視覺就可接收到,讓人不得不注意,這是一種本能。最終,就可以讓在路上停下的車更容易被看到,即使無法避免要撞上,如果能夠更快地看到,也多出半秒的時間剎車,到真正撞上時,速度也會變慢。”
為了將此種燈光系統應用於汽車,ESS一直在與美國和歐洲的監管機構以及大約6家對其技術表達了“極大興趣”的汽車製造商合作。雖然沒有透露該項技術何時可以得到應用,但如果一切順利,可能最快明年初就可得到應用。目前,NHTSA正在仔細研究該公司的技術。
一旦監管機構批准了該技術,汽車製造商就可以將其安裝到汽車上。Powers表示,對於配備了LED頭燈和尾燈、非二進制開關的危險信號燈按鈕等硬件的車輛,無線更新功能的新代碼將在幾個月內推出。即使對需要在經銷商處或在生產過程中增加ESS燈的原始設備製造商而言,時間也不會很長,成本也不會很高。
(蓋世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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