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2日起,涪陵超標電動自行車及低速電動車可以重新備案登記了。
備案登記對象為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兩輪)。
2019年4月15日前已銷售但尚未備案登記的超標車,以超標車銷售發票等來歷憑證註明的日期為準。
2019年4月15日以後銷售的,不得辦理備案登記。
超標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地點,在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車管所和轄區警保聯動車駕管社會服務站。
江南城區: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枳城支公司車駕管社會服務站(具體負責荔枝、敦仁、崇義、白濤、焦石、武陵山、大木、龍潭、青羊、同樂、增福、大順、百勝、珍溪等鄉鎮街道轄區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
李渡片區: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李渡支公司車駕管社會服務站(具體負責江北、江東、李渡、馬鞍、義和、龍橋、馬武、藺市、石沱、新妙、清溪、南沱、羅雲等鄉鎮街道轄區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備案登記) 。
備案登記辦理時間分為集中辦理和常態辦理:
集中辦理時間為2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常態辦理時間為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14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登記所需資料:
1.超標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超標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車購車發票等來歷憑證;
3.超標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車合格證明;
注:如車輛所有人無法提交車輛來歷憑證和合格證明的,可由所有人提交書面承諾,説明車輛購買的真實渠道、車輛類型及型號等內容。
同時,超標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要按照“上牌照、有保險、戴頭盔、限1人、靠右行”的上路行駛要求,在備案登記點依照相關流程對超標電動車進行登記上牌、購買保險、安裝交通信息卡等備案登記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要求,鼓勵低速電動車(三輪、四輪)所有人購買電動車商業保險,並在備案登記點領取安裝交通信息卡、噴塗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