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美”怎麼成了“要命”?

又是一樁整形醫療事故,

又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了。

本週,浙江杭州網紅小冉抽脂感染去世事件,引起社會輿論廣泛關注。據瞭解,小冉生前曾在杭州華顏醫療美容醫院進行吸脂填充手術,兩個月後因全身感染造成多器官衰竭,於7月13日搶救無效死亡。根據杭州衞健委發佈的情況通報顯示,華顏醫療美容醫院存在術前缺乏認識、術中操作不當、術後觀察處理不及時等過錯,承擔全部責任,並已作出賠償。同時,西湖區衞健局對涉事醫院作出警告和罰款的處罰,責成其停業整改,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將作出進一步處理。

大好青春就這樣意外收場,難免令人唏噓不已:整形原本是想變美,怎料拿人錢財不但沒替人“消愁”,反而“替人加災”?這不是孤例,就在網紅小冉抽脂感染去世的消息震驚全網時,又一個22歲女子投訴稱,其在湖南長沙某醫療美容門診部做全麻吸脂手術後,發現該醫美機構並未取得“全麻資質”。目前,當地職能部門已介入調查。

“一個敢動刀,一個敢挨刀”,不少愛美人士帶着“蜕變”“新生”的期待走進醫美機構,卻不知有些不拿人命當回事的“黑醫美”,只把求美者們當做“搖錢樹”。在這些醫美機構中,有的非法行醫,什麼證件都沒有就敢開店,短短几天速成培訓就敢號稱“整形專家”;有的雖然是“正規軍”,但卻違規經營,超範圍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有的操作不規範,衞生消毒形同虛設,無菌操作沒有滅菌措施……種種亂象難以分辨,不少醫美機構利用求美者們專業認知不足與跟風衝動心理,藉機達到自身急功近利的目的。

從“28歲女護士進行脂肪填充術時因肺脂肪栓塞死亡”到“32歲女子做吸脂手術過程中意外身亡”,從“演員高溜整形失敗致鼻尖壞死”到“女子做小腿阻斷術致永遠無法久站”……在整形越來越普遍的當下,“輕則毀容、重則喪命”的整形悲劇一再上演。每當“人造悲劇”發生,都會掀起人們對“容貌焦慮”“醫美亂象”的討伐。然而,説到底,愛美不是罪,整形與否是個人選擇,不管整形的原因是什麼,每一樁醫療事故背後,都不單是個人審美觀和價值觀的問題,更有不能迴避的法律問題!

拿網紅小冉抽脂感染去世事件來説,我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對醫療損害責任進行了專章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另外,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衞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也就是説,除了民事賠償和行政責任,如果相關醫務人員存在嚴重不負責任的情形,還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亡羊補牢也許為時不晚,但逝去的生命再也回不來了。“醫美”是“美”更是“醫”,一些利慾薰心、目無法律的醫美機構,為了掙大錢、掙快錢,蒙了再説、整了再講,認為不出事就是沒事,卻忘了整形不僅是鈔票的事,還是人命關天的事。法治社會,醫美合法合規不容含糊!

淨化醫美市場,需要加強監管和自律雙管齊下,既需要完善和落實醫美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行業內部全方位的監管,還需要醫美行業強化自律,堅守醫療美容的安全線,否則必然在野蠻生長中走向自戕。

任何美都不該凌駕於生命之上,除了追責那些“黑醫美”之外,每個求美者還應反思自己是否陷入“容貌焦慮”的陷阱。追求美無可厚非,但整形的出發點本該是修復,盲目追求“美麗”,不僅會帶來手術失敗的風險,也會給整個社會帶來不好的示範。

網紅小冉抽脂感染去世,再次向盲目整形的求美者們敲響警鐘,很多人都幻想變美就能擁有“開掛”的人生,但又是否能承受因此“掛了”的風險?

以生命為代價的美,不值得!

作者|羅聰冉

來源|法治日報

來源:法治日報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567 字。

轉載請註明: “要美”怎麼成了“要命”?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