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未禁止低水平滑雪者上高級道造成傷害事故 雪場要承擔部分責任
專家:未禁止低水平滑雪者上高級道造成傷害事故 雪場要承擔部分責任
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馬邦傑 盧星吉)北京冬奧會申辦成功之後,國內滑雪愛好者越來越多。令人不安的是,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也日趨增多,很多是因為滑雪者誤上超過自身水平的雪道引起的。專家認為,如果雪場沒能禁止低水平滑雪者上高級道而造成較為嚴重傷害事故,雪場要承擔部分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尹志強認為,一個初學者在高級道上撞傷別人或者自己受傷較重,雪場難辭其咎。他説:“如果一個根本就不怎麼會滑的人在那兒橫衝直撞地影響了其他人,這個時候雪場是要承擔責任的。如果他自己受傷了,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認定初學者本身是自甘冒險。如果損害非常嚴重的話,受害人也可以去追究雪場的責任。這是因為雪場管理上的疏忽,使得不應該上高級道的人上了雪道。”
尹志強説,現在沒有相關法律禁止低水平滑雪者上高級道。他説:“從立法的角度來講,現在沒有辦法去歸置,只能是從後果角度上來講,讓雪場自己知道:如果沒有這樣一個限制,以後可能要承擔責任。這就倒逼着雪場去自己制定相應的規則。”
清華大學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安全文化教育研究發展中心專家徐卿認為,未禁止初學者在高級道活動導致其他顧客損害的,初學者承擔主要責任,滑雪場承擔補充責任。他説:“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如果是滑雪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滑雪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簡單講:如果是滑雪場的人(員工)或者物造成顧客損害的,由滑雪場負全責。如果是其他顧客的行為造成的,則由其承擔責任,滑雪場如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補充責任。”
他説,滑雪場需明確告知滑雪者相關滑雪安全規定,其中包括“選擇與自己能力相匹配的雪道進行活動,初次參加滑雪運動者原則上必須有熟練滑雪者或專業教練進行指導,未熟練掌握轉向及剎車技術的滑雪者嚴禁進入中級、高級雪道”。如果滑雪者在被雪場明確告知之後拒不聽從造成傷害事故,其無論作為侵害者還是被侵害者都將承擔主要責任。